工伤认定,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
劳动者拿到伤残鉴定结论以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按照各自承担的比例进行一定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伤残鉴定的级别进行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鉴定与赔偿的时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多久赔偿有没有期限这个问题上,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伤残鉴定出来以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我们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维权,追究侵权人的责任,但还是需要先对伤情做出一定的鉴定,确定了实际的受伤情况之后,就可以以此为依据追责了。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找到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伤残鉴定方面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