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4、交通管理部门迟迟未作出决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如果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后后悔的,首次即使当事人不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也不会影响这份文书的法律效力。对责任认定不认可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材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书鉴定时间是多久的相关内容。对于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如果觉得有不合理或者不正确的地方,一定要及时的提出来,尽量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千万不要反悔或者是动用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