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通事故受害者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已是不幸,而肇事者的逃逸更使他们雪上加霜。一些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后,跑得无影无踪。怕在本地被找到,他们就逃到外地,有的甚至会逃上数年。
他们“聪明”地以为,只要人与车分开,只要现场没有留下车和证据,只要躲藏的时间久一点,自己就有可能逃过法律的惩罚。而事实上,终究是逃脱不掉的。即便暂时逃脱,但在逃脱过程中,他们心中滋味如何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从台州逃到新疆,他一路胆战心惊
41岁的孟某来自河南省柘城县的一个农村。家里父母年事已高,妻子瘫痪在床,两个儿子一个念高三,一个念初三。他是家里的经济支柱。2007年底,孟某花2万多元买了辆二手的自卸货车,开始在台州拉废铁,每月有两三千元的收入。
去年6月20日,孟某驾车赶往路桥运货。当车途经椒江西山菜场时,孟某发现前方有一辆车开得很慢,就想超车。就在超车过程中,孟某突然发现迎面开过来一辆车,他马上打方向盘,准备放弃超车,驶回原车道。可是不知为什么前轮刹车抱死,方向打不过来,直接撞向在路边行走的一位行人,造成该行人当场死亡。
孟某立即报了警。但当椒江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部门民警赶到现场时,却发现肇事司机不见了。拨打报警者的手机,已经关机。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走访和视频监控等多种手段,事故处理民警迅速查清了肇事司机系河南籍的孟某。经事故责任认定,这起事故孟某负全部责任,并已涉嫌交通肇事罪。
孟某报了警后,为什么要逃逸呢?因为他害怕可能要面临的巨额赔偿。于是,他扔掉电话卡,先坐车到温岭泽国,再在泽国坐长途汽车逃往河南商丘。
7月2日,孟某被列为网上逃犯。
孟某逃回河南后,在距离老家只有十几公里的一个建筑工地打工。尽管很想家人,但是他没有回家,因为他害怕回家后,家人知道自己的事情,受不了这个打击。
打工的日子十分辛苦,但是与内心所承受的煎熬相比,这些辛苦在孟某看来微不足道。在建筑工地干了一个多月后,没活干了。随后,他又辗转逃到新疆,找了份帮人采摘棉花的工作。生活有了着落,孟某心中的煎熬愈来愈烈。他不敢与别人多聊,害怕自己暴露,晚上也不敢出去,就睡在棉花地里,害怕被警察抓到。平时,他只要一听到警笛声,就心惊肉跳,整天提心吊胆。
逃亡的日子,最让孟某牵挂和放心不下的还是家里人。在新疆干了一个月后,他下定决心,准备回老家一趟。10月4日,当他在购买车票时,被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处抓获。
孟某终于结束了这种逃逸生活,在严惩面前,他却如释重负。
他把肇事车停在离现场不到300米的地方
去年8月31日22时25分,椒江交警大队接110指令:江滨路江南绿洲小区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轿车与两辆黄包车发生碰撞,6名伤者已送医院抢救,肇事车已逃离现场。
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邬军新立即带领队友赶赴现场。在现场,两辆黄包车损坏严重,主轴已经断裂,轮胎都已弯曲。但是,他们除了发现一块轿车右侧大灯碎片外,其余一无所获。民警一边组织对现场进行勘查,一边向当时坐在两辆黄包车上的4名乘客了解情况,均没有获得有利于破案的实质性线索。
次日,事故民警徐世岳接手这一案件,针对轿车右侧大灯碎片这一线索开始调查。他调集该路段的监控录像进行比对,但因夜间监控录像的图像不够清晰,再加上当时下雨,车辆无法确定。他又拿着碎片走访辖区各汽车修理厂,但由于碎片太小,相关技术人员也无法确定该车为何种车型。[page]
在医院抢救的两名黄包车夫,一名轻伤,另一名已经做了开颅手术,还没有脱离危险期。民警赶赴医院,希望从他们口中得到新线索,但伤员跟其他4名乘客一样,也没有看清当时发生的情况,一时间,案件侦破陷入困境。
让民警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肇事车其实就在现场附近。事故发生当晚,肇事司机杨某驾驶一辆黑色东风悦达起亚轿车。撞车后,车的引擎盖翘着有点变形。他惊慌不已,将车停在离事故现场不到300米的路段,便匆匆离开了。
9月1日10时50分,民警徐世岳重新回到现场进行查看,发现了这辆停在路边的车,车门已上锁,驾驶人不在驾驶室内。心细的民警发现车的右侧大灯有碰撞情况,于是就把事故现场的大灯碎片拿来比对,完全吻合。
杨某以为丢掉车就能逃脱,最终还是被民警找到。迫于法律的威严,事后他主动到椒江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交代了事情经过。
潜逃4年,他以为警方不再追究
椒江的张某以为事隔4年之久,警方就不会追究那起事故逃逸案件,于是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结果,在办理身份证时,他被民警识破落入法网。
事情起于2004年2月28日。当晚,张某驾驶一辆没有牌照的轻便摩托车,在葭上线椒江东山信用社前,撞倒了一位行人。张某当场丢下摩托车,逃离现场。
不久,椒江交警大队洪家中队接到报警,民警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事故发生后,警方立刻开展调查,经过多天反复侦查,终于查清逃逸的嫌疑人系椒江葭沚的张某。
张某不知道从哪里听到这个消息,在民警赶到他家之前,已经逃离。后来,伤者魏某经鉴定为轻伤偏重。为了尽早了结此案,期间,民警换了好几批都没放弃此案,他们多次组织人员追捕张某,上张某家做他家属的工作,让他家属劝张某到交警队投案自首,在张某迟迟未来投案自首的情况下,把张某列入打防控系统中的负案在逃对象。
自从肇事后,张某一直躲在外地不敢回家。他以为,只要避过这阵风头,时间长了,这件事情就会慢慢淡忘,警方也不会再追究自己的责任了。
可他万万没想到,潜逃4年之后,自己还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后 记
如今,撞人后逃逸的恶性案件较多,每件事故演绎着几乎相同版本的悲剧,但其引发的人们对逃逸一族的愤恨,又有着不同程度的深化。
车撞人的悲剧,谁都不愿发生。一旦撞了,撞者不幸,被撞者更不幸。纵然法纪不论,责任不讲,天良也不能丧失殆尽。撞的一方死活都不看,调转车头就逃。这些肇事者可曾想过,若伤者有一丝疗救的希望,自己逃走的就是最能赢得时间的急救车,岂不天良丧尽?肇事者逃的是一条命,被撞伤而待救的也是一条命。在这样的选择关口,调头逃逸冲决的不光是道德的底线,也是法律的底线。道德虽无力,却是人所不可或缺。没有自律的道德,他律的法规,便将是难行的独脚侠。若是良知尚存,肇事者便起不了逃逸的步。
车子越来越多,车祸在所难免;出了车祸而逃逸,罪不可恕。正如椒江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学标所说,交通肇事逃逸案,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故意违法犯罪行为。在此,笔者也奉劝驾驶员朋友,在行车中,如果你万一不幸,祸起轮下,请不要突破法规、责任和道德的三道防线。因为,关乎他人的生命安全,也是关乎自己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