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电动车迎面相撞,正常行驶的骑车人喝了酒,倒地后受伤较重,经抢救无效死亡;逆行的骑车人也受了轻伤。
在事发后,肇事者拨打了120救护车,然后就骑车跑掉了。
近日,逃跑的王某被警方抓获,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加上事发前逆行等因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已被六合警方依法取保候审。
在这起事故中,王某拨打了120,为什么还算肇事逃逸?其实,肇事逃逸有多种情形,且听交警进行分析和提醒。
8月9日晚上,王某吃完晚饭后,骑电动车去买大米。
买完大米后,王某骑车回家,在快到家时,王某图方便逆行。在延安西路西侧慢车道内,王某的电动车和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迎面相撞,双方都连人带车倒地。王某伤势较轻,对方则伤势较重。王某赶紧拨打120救护车,随后骑车离开了现场。
不幸的是,那名喝了酒的伤者,在医院接受了2天的抢救,依然没醒过来,最终死亡。
接到报案后,根据王某拨打120的电话,警方很快抓获了王某。对车祸的经过,王某没有隐瞒。不过,王某认为,他在事发后拨打了120,不能认定为肇事逃逸。
六合警方介绍,王某虽然拨打了120报案,但没有告知个人真实信息,根本目的是逃避法律追究,此种情形严重妨碍了司法机关对事故主体的认定,从本质来说,仍是一种交通肇事后的逃跑行为,因此认定为肇事逃逸。
据介绍,可以将6种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