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汽车客运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12-09 02: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各市州交通局(委)、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现将《湖北省汽车客运站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交通厅二○○二年二月一日附件:湖北省汽车客运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
各市州交通局(委)、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现将《湖北省汽车客运站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交通厅
二○○二年二月一日

附件:湖北省汽车客运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汽车客运站管理,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保障旅客和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汽车客运站的服务质量,根据《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汽车客运站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汽车客运站是指下列以场地设施为基础,组织旅客集散并提供服务的经营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和非独立核算的):

(一)符合交通部颁JT/T2000-95《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规定的等级汽车客运站;

(二)以停车场为依托具有集散旅客、售票、停(发)车功能的简易汽车客运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汽车客运站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运管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汽车客运站管理工作。

第五条 汽车客运站必须保持其公用设施的使用性质,遵循"旅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的服务。

第二章 开业和停、歇业

第六条 汽车客运站由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旅客运输需按照方便旅客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七条 设立汽车客运站,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汽车客运站发展规

(二)与旅客发送量相适应的候车、售票、发车、停车等设施和场地;

(三)与其经营规模相配套的问讯、广播、行包寄存、托运、卫生等设施;

(四)必要的安全、消防等设施;

(五)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

(六)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具有一定管理知识、熟悉运输业务的管理人员和站务人员;

(七)等级汽车客运站还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汽车客运站按站级分为一、二、三、四级及简易站,站级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开业由省级运管机构审批,三级汽车客运站开业由市州运管机构审批,四级站及简易站开业由县级运管机构审批。

第十条 汽车客运站开业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人向经营所在地运管机构提供本办法第七条所规定的技术经济条件证明、资信证明、主管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证明及场地使用证明。

(二)运管机构按审批权限,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查答复。同意的,核定相应经营范围,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同意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申请人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开业。

第十一条 汽车客运站实行服务信誉等级评定制度,服务信誉等级评定按照《湖北省汽车客运站经营与服务规范(试行)》及《湖北省汽车客运站服务信誉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执行。

第十二条 客运站要求停业或歇业,须在停业10日前或歇业30日前向审批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并缴销其有关经营证件和标志后,方可停业或歇业。停业期满需要恢复营业的,应提前10日向原审查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方可恢复营业。同意歇业的,歇业者应提前lO日发布通告。

第十三条 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因业务需要,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后,可在经营所在地城区范围内设置客运代办点。设置客运代办点必须采取与客运站统一的微机联网方式售票。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 汽车客运站(不含代办点)必须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与承运人签定进站经营协议。

第十五条 一、二级汽车客运站可以接纳所有客运班车进站经营;三级及以下汽车客运站可以接纳除高速客运以外的客运班车进站经营,但简易汽车客运站不得接纳运距超过150公里的客运班车进站经营。

汽车客运站不得超越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

第十六条 汽车客运站应根据旅客的流时、流量环发班、定期轮换发班、定时发班等排班方式。采取循环发班。

(一)省内同一客运线路日均发班间隔在半小时及以内、参营车型基本相同的,实行循环发班;

(二)省内同一客运线路日均发班间隔在半小时以上且日发班次在三班以上、参营车型基本相同的,实行定期轮换发班;

(三)跨省客运线路、省内同一客运线路日发班次在两班及以下的,实行定时发班;

(四)不能实行以上三种方式的,可采取汽车客运站与承运人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排班方式。

第十七条 班次排定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必须有利于旅客的方便、快捷疏运、必须与承运人共同协商。

汽车客运站排班必须遵循下列规定:

(一)排班方式及班次时刻表必须向经营所在地运管机构报备;

(二)同一线路的起讫站点应相互配合,定期向对方发送发班及客流信息;

(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不公平排班:

(一)应实行循环发班或定期轮换发班的而未实行的;

(二)班次的安排及调整未与承运人协商的。

第十九条 汽车客运站不得接纳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车辆进站经营。

第二十条 客运代办点不得为营运客车提供停靠及配载严禁汽车客运站超员售票。

第四章 服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 汽车客运站必须加强客运服务质量管理。按规定配齐各工作岗位服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二十三条 汽车客运站应在醒目位置悬挂站级标志牌、服务信誉等级牌和收费项目标准牌。

第二十四条 汽车客运站应在站内公示监督电话号码,自觉接受旅客监督。

第二十五条 汽车客运站应加强站容、车容、站内秩序管理,遵守以下规定:

(一)车站内外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各项服务标志醒目,候车、售票厅内应悬挂班次时刻表、里程票价表、交通图、服务指南、危险品宣传图、旅客候(乘)指示标志。候车厅内服务设施设备排放整齐;

(二)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应实行微机售票,班次时刻表、票价表等应采用电子显示屏显示;

(三)场内车辆摆放有序,进出口通道畅通;

(四)站内保持良好候车秩序,及时向旅客介绍乘车须知、班次时刻及有关规定。实行旅客持票进站、检票上车、验票出站制度,严禁承运人在车站内揽客;

(五)站务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第二十六条 汽车客运站可采取窗口售票、电话订票、上门送票等多种售票方式,方便旅客。

第二十七条 汽车客运站应严格执行国家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对车站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三十条 汽车客运站必须加强乘车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查堵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对查获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按规定登记处理。一级汽车客运站必须配备安全检测仪。

第六章 收费和票据管理

第三十一条 汽车客运站向承运人和旅客收取费用,必须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第三十二条 汽车客运站应按照与承运人约定的期限或于次月5日前,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为承运人结算上月运费,不得截留、挪用。

在票价允许上浮的节假日期间,汽车客运站必须同时将客票上浮部分及时足额与承运人结算。

第三十三条 汽车客运站不得向旅客收取站内入厕费,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汽车客运站必须使用统一制发的道路客运票据,实行一票制。

第三十五条 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健全客票管理制度,严格领发和销号手续。

第三十六条 汽车客运站必须按规定向经营所在地运管机构报送统计报表。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汽车客运站必须接受道路运政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八条 道路运政管理人员在行政执法时,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第三十九条 道路运政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湖北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2394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你好,09年10月颁布,10年1月1日实施。具体咨询交警部门后确定。
天津护照补办要多久
天津护照补办要多久
城市交通运输
投诉单位不一样,另一个平台的商家,能不能同时投诉?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
我被车撞脚两处骨折四个月还没上班,保险公司误工费只赔三个月怎么办?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保险前甲状腺结节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一定要理赔吗?
关于保险理赔,要注意保险理赔时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获知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报案的方式有三种:上门报案、电话报案、营销员传达报案。
我小儿子读警校2年了,今年他的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犯罪了将来的政审怎么办
针对不同情况,政审处理方式有所不同。若哥哥犯罪轻微,小儿子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自己与犯罪行为无关联,积极表现个人品行和政治立场。若犯罪严重,可能无法通过政审
开车撞到狗后当时有事离开20分钟后回来并报了警算逃逸不
可能算逃逸。如当即离开,属肇事逃逸。应立刻停车保护现场,迅速报警。如因故必须离开,应尽快返回现场并报警,说明情况。配合交警调查,承担相应责任。如造成狗受伤或死亡
我的手机号因为发送了彩信,导致停机了,怎么恢复
手机号被停机,常见处理方式是联系运营商客服,了解停机原因并提供相应证明以申请恢复。若涉及违规内容,需配合调查并整改。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停机原因、个人权益及法
原告撤诉后,原告换了诉讼主体重新起诉,可以吗?
可以,但需符合条件。原告主动撤诉或法院按撤诉处理后,以同一诉求再次起诉,法院应受理。二审中撤诉后重复起诉,法院不受理。操作时需准备相应材料,遵循法律程序。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