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心情激动驾车撞上树 吓死树上睡觉人

更新时间:2012-12-26 19: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中新网盐城5月16日电江苏响水一男子参加公务员面试考试得了高分,结果心情激动驾车撞上路边大树,致使在树上睡觉的人受惊吓死亡。经过响水法院不断的调解,16日,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万元。案情介绍2012年4月28日下午,刚刚获得公务员

  中新网盐城5月16日电 江苏响水一男子参加公务员面试考试得了高分,结果心情激动驾车撞上路边大树,致使在树上睡觉的人受惊吓死亡。经过响水法院不断的调解,16日,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万元。

  案情介绍

  2012年4月28日下午,刚刚获得公务员省考面试高分的路某兴冲冲地驾车回家,由于心情过于激动,不慎撞上路边大树,致使正在树上午睡的陈某当场死亡。后经法医鉴定,陈某并非死于树上摔落,而是车撞树时造成陈某突发心脏病死亡。

  事后陈某家属起诉至响水县人民法院,诉称陈某虽患有心脏病,但身手依旧灵活,经常爬树采桑,事发当天下午采完桑叶躺在树上睡午觉,不料路某驾车撞树致使陈某当场死亡,路某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被告路某辩称自己驾车撞树是事出有因,当他发现车辆偏离路道时,如不选择撞树让车强行停止,则很可能冲进路旁不远的小河内。陈某明知自己患有心脏病还在树上睡觉本身就属于危险行为,被告无法预见和防范,因此这起交通事故应该属于意外事件,不应由被告进行赔偿。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的突发死亡与路某的撞树行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鉴于交警部门对该事故无法定性,考虑到此案被告无主观故意,且对树上睡人的情况确实无法预见,于是决定争取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此案。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16日,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万元,双方无余纠葛。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交通事故相关的知识,欢迎您访问找法网法律咨询频道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夜晚开车遇上路滑导致两辆车擦碰对方受到惊吓开车撞到树上肇事者下车观看没发现对方以为没事开车就走了结果
开车肇事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其构成要件包括: 1.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2. 发生重大事故。对于重大事故的定义,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及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法赔偿数额达三十万元以上的。此外,《解释》还规定,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六种情形,若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也视为重大事故,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律师解答动态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首先要尽快筹集资金缴纳罚金,可向亲戚朋友借款。要是确实暂时没能力全额缴纳,可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尝试与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3分钟前
别着急,你可收集好能证明诈骗事实的材料,比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再去找负责你案子的人沟通,说明你提
可以详细说下,你要咨询的问题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0分钟前
这种情况一般能退,但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交了首付意味着和开发商签了合同,单方面不想要房子属于违约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2分钟前
首先,因为父亲去世,房子一半是母亲的,另一半由母亲、儿子等法定继承人继承。若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并公证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