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第一百零九条
更新时间:2010-05-07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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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释义]本条是关于保证行政处罚决定得以履行或执行的措本条规定有两个内容:一、对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释义] 本条是关于保证行政处罚决定得以履行或执行的措
本条规定有两个内容:
一、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当事人可以采取的措施
如果当事人没有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那么,其罚款数额自到期之日起,每增加一日,就在罚款数额的基础上,多处3%的罚款,这样按日加处罚款至当事人缴纳罚款时止。例如,某人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而被处以一千元罚款;该人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5月1日。如果到5月16日止,该人还没有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那么,到5月17日,他的罚款数额就增加到了1030元,到5月18日,他的罚款数额就增加到了1060元,到5月19日,他的罚款数额就增加到了1090元,以此类推。因此,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时间越长,他将要缴纳的罚款数额就会越多,这就促使当事人尽量按期或者尽早缴纳罚款。
二、对所有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可以采取的措施
无论对当事人予以何种行政处罚,只要当事人超过规定的履行期限而不履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到人民法院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人民法院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处罚内容,有权依法采取法定的执行措施,如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定的行为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等,以使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处罚内容能够得到切实执行。 应当注意的是,本条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的措施规定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实际上是否定了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的权力,以便能够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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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定义,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与原实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的道路交通事故定义相比,《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定义扩大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范围,交通事故不仅是由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意外造成的。如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
道路交通事故包括哪些基本条件?
交通事故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道路交通事故应限于车辆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就是说,必须有一方为车辆,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包括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而飞机、轮船、火车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以及行人与行人之间在行走中发生碰撞就不能算是交通事故。?
2)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道路上。在非道路上发生的事故不适用道路事故的有关规定。如水上交通、空中交通、轨道交通等。?
3)道路交通事故必须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损害后果发生,这种后果不包括间接的损害后果,且为物质损失。如果没有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损害后果的发生,就不能形成交通事故。因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没有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事故不在其调整的范围内。例如,仅造成了精神损失的交通事故。?
4)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是因为过错或者意外,不能为故意行为。这是因为事故本身包含非故意的要求,如果为故意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就将构成犯罪,不适用交通事故处理。例如常说的“碰瓷”,如遇到此类情况,应向公安部门报案。?
哪些情况是非道路交通事故?
非道路交通事故指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
1)除《道路交通安全法》定义的道路以外的其他道路,如矿区、厂区、林区、农场等单位自建的不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乡间小道、田野机耕道、城市楼群或排房之间的甬道以及机关、学校、住宅小区内的甬道等地发生的事故。?
2)在道路上举行军事演习、体育竞赛发生的工作人员、演习人员、竞赛人员发生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