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请看下文。
(一)损险的保险事故分类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8、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二)车损险不赔偿的情况:
1、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2、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3、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4、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6、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7、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8、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三)只购买了车损险不赔偿的情况:
1、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轮胎单独损坏的可在购买轮胎单独损坏险后赔偿,找法网小编著)
2、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天窗及倒车镜单独破损;(担心车被划的可以购买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中也不包括天窗和倒车镜的损坏,找法网小编著)
3、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4、 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
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5、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6、 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7、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8、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购买增加设备损失险可理赔,找法网小编著)
9、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涉水险也不赔偿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的情况,找法网小编著)
10、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11、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12、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购买盗抢险后可理赔,找法网小编著)
13、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综上所述,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为大家介绍车损险的赔偿范围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或者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或者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等六种情形车保险都不予赔偿。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