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文解释第三十三条
更新时间:2019-07-18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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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第三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另行制定。1.本条是对制定国防系统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
第三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依据本法另行制定。
1.本条是对制定国防系统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2.国防系统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法,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以本法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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