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修改 民告官更方便
更新时间:2015-01-08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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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事件回顾】2013年12月23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首次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这是行政诉讼法自1990年10月1日施行以来首次启动修改。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事件回顾】2013年12月23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首次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这是行政诉讼法自1990年10月1日施行以来首次启动修改。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将于 2015年5月1日施行。
【点评】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扩大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畅通了诉讼渠道,完善了管辖制度,强化了对行政机关的约束监督,对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保护公民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引导老百姓“信法不信访”等,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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