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公安局法制室在说理执法工作中,牢牢抓住审核工作的落脚点:说理式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这一窗口工程,坚持“五个说清”,用心说理,以理性、平和、文明、和谐的笔触,勾画出说理式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阅读后,心服、口服,接受处理。使用说理式处罚决定书以来,无诉讼案件,仅发生一起复议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5%,说理式处罚决定书对化解行政争议、减少复议、诉讼起了很大的作用。
公安行政案件经受案、调查、传唤、询问等办案程序后,拿出处理意见,以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为标志,作出说理式的公安处罚决定书,且要说好、说准、说透,不是件易事,治安审核核室着重抓了:“五个说清”。
1、说清被处罚人的违法事实和社会危害性。
有的办案单位对处罚人的违法事实概括不清,有的概括太简单,无手段、地点含糊等要素不全不清,审核人员,认真阅卷后,觉得表达得不妥,对路途远的办案民警,电话与其联系,交换意见,对靠近的单位,叫办案民警到治安审核室来,当面交换,个案辅导,或审核民警到办案单位去,方式灵活多样,目的只有一个,把违法事实概括得准确,特别是事情的起因、过程、行为、结果等,客观、公正的概括,有受害人的,受害人在过程中的过错,责任、大小等,也表达出,让被处罚人服气。再讲清社会危害性,着重从其侵犯的客体、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进一步的阐述,以法服人,以理服人。
2、说清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
基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依法采取传唤、扣押、检查等行政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履行职责行为,特别要说清强制传唤之类,是因为违法人员不服公安机关的正常传唤,公安机关采取强制力,强制传唤,是依法履职的需要,不存在公安机关打人说法,采取强制力,强行带离、手拉、绳绑、戴手铐等都属于公安机关行使强制力范围,与公安机关打人,属于二个法律概念,打人是有意,用拳打、脚踢、东西砸等手段,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属违法行为,而强行带离,戴手铐等属于控制行为,是合法行为,二者不能颠倒。
3、说清自由裁量权运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量罚适当,合理合情,是法律本身的要求,是法律过罚相当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给违法行为人公正的对待,如:张某殴打李某案件中,由于李某先打张某一巴掌,张某即用地上的一块砖,打李某脚,致其青紫,属轻微伤,说理时,由于李某先打张,过错在先,张某后拿砖打,造成轻微伤的后果,对照国家法律、相关文件规定,对张某殴打他人,放在情节较轻档次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情节较轻的处罚种类有两种,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考虑到张某殴打的手段系用砖块,手段较为恶劣,伤害的后果具在不确定性,侵犯的部位系腿部,故将张某放在拘留档次处罚,比较恰当。[page]
4、说清当事人可以享有的法定权利。
现有的处罚决定书中表述为: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公安局或如皋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依法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明确写明了被处罚人的复议、诉讼权利及其具体期限。
5、说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履行方式栏: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如皋市邮政局各网点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收缴财物由公安机关按规定处理。行政拘留由我局送如皋市拘留所执行。被处罚人收到决定书后,明确知道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将要承担法律后果。给其以震慑、教育作用。
说理式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呈现在纸张上,少则一张,多则二张或三张,论字数,少则几百字,多则上千字,与以前的普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相比,从形式上看,多了说理执法的内容,从实质上看,增添了公安机关与被处罚人之间的真诚沟通,表现了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理念,别小看它,俗话说,小砣压千斤,我们使用说理式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证明:说理式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大大压降了复议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