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辩权、申请回避权以及辩论权。
2、委托权。
3、停止执行原具体行政行为权。
4、撤销或改变具体行政行为权。
5、对已经生效的复议裁决,有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的权利。
6、经过复议机关允许,查阅案卷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