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检疫
更新时间:2019-06-23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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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货主或其代理人在检疫物出境前10天持报检单、贸易合同或有关协议、信用证或同外商(或有关部门)关于该批货物有关检疫要求的函电、发票、装箱单等单证向出入境检验检疫
1.货主或其代理人在检疫物出境前10天持报检单、贸易合同或有关协议、信用证或同外商(或有关部门)关于该批货物有关检疫要求的函电、发票、装箱单等单证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需作熏蒸处理的应在15天前报检。
2.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接受报检时应仔细审核有关单证,审查国外货主开具的信用证或合同中的检疫要求是否合理,我国能否做到和接受,对不合理的检疫要求应通知货主或其代理人修改合同或信用证。
3.货主或其代理人陪同检疫人员实施检疫,检疫人员首先要了解货物存放确切的周围环境是否符合检疫管理的要求,要检查全部货物的存放情况及报检货物的生产、加工日期及地点、存放时间、包装情况等,同时核对报检单与货物的相符情况。
4.检疫人员按规定在不同部位扦取样包进行倒包检查,检查包装物内外有无病虫感染,将样品带回室内检疫同时保存好样品。
5.对生产、加工条件要求严格或包装特殊的检疫物,根据需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在出境前的生产、加工现场实施检疫。
6.对扦回的样品作病、虫、杂草籽及土壤的检查,并取其平均样品封存好一定的样品,一般封存半年。
根据检疫结果作放行,重新整理、换货或除害处理合格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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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组织与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根据《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应检物品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大类。其中前两类属法规的规定,需由国家有关植物检疫部门明文规定,第三类由植物检疫机关根据疫情的需要决定。
1.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名单,也不论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2.列入应施检疫名单的植物和植物产品:列入应施检疫名单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范围,与植物检疫对象有密切的联系,一般都在制定植物检疫对象名单的时候,同时制定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名单。
3.有关包装材料和运载工具等:对可能被植物检疫对象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等,也应实施检疫。
如已被污染,应按检疫机构的要求处理。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立案标准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立案标准为:
1、非法处置疫区内易感动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非法处置因动植物防疫、检疫需要被依法处理的动植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动植物检疫什么情况构成犯罪
法律分析: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既遂定刑标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