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12-12-19 07: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1.胜诉权消灭。即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而非实体权利。因此诉讼时效完成的债权虽不能强制实现,但可以作为被动债权用来抵销债务。2.实体权利不消灭
1.胜诉权消灭。即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而非实体权利。因此诉讼时效完成的债权虽不能强制实现,但可以作为被动债权用来抵销债务。
2.实体权利不消灭。诉讼时效届满,实体权利不消灭,债权人对于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债务,仍享有受领保持力,债务人履行义务后,不得请求返还。
3.权利人不丧失起诉权。即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4.法庭审理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
【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作出愿意履行的意思表示或者在债权人的催款通知上签字或盖章,应视为其放弃了时效利益,对原债务进行承认。该债权债务因此回复强制履行的效力,即使义务人不知时效期间届满的事实,也不得以不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主张诉讼时效的效果。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根据民事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多久呀
1. 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又称“一般诉讼时效”,适用于法律无特殊规定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
2.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3.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4. 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