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私力救济的分类

更新时间:2012-12-19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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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目前主要有两种分类方式,一是自卫行为,包括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二是自助行为。自卫行为是指自己或他人的权利或公共利益遭受不法侵害或紧急危险时,所实行的防卫和避险

   目前主要有两种分类方式,一是自卫行为,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二是自助行为。自卫行为是指自己或他人的权利或公共利益遭受不法侵害或紧急危险时,所实行的防卫和避险行为。法律承认自卫行为的合法性。而且,不仅在自己的权利遭受不法侵害和紧急危险时可以实行自卫行为,在他人的权利或公共利益遭受不法侵害和紧急危险时,亦可实行自卫行为。各国法律均规定自卫行为可以作为免除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正当事由。通常认为:自卫行为属于行为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而为的行为,应视为权利的行使行为,而权利的行使应不构成违法。因此,行为人不应承担责任。自卫行为作为私力救济的一种方式,它在本质上应是一项民事权利,而且也应属于救济权。一种权利的实现必定需要有其外部的表现形式和动态的实施过程,否则权利就不会实现,救济权也是一样。自卫行为就它的外部的表现形式和动态的实施过程,是救济权的行使行为。当然,这种权利行为应在法律规定的必要限度内,否则会导致侵权行为,并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自卫行为所针对的对象不同,自卫行为包括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种。所谓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共道德所认可的行为。我国法律虽然对自助行为未予明文规定,但日常生活中自助行为经常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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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的分类,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民事权利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财产权与人身权 (二)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 (三)绝对权与相对权 (四)主权利与从权利 (五)原权利与救济权 (六)既得权与期待权 对于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不适宜在监察部门工作的,应予调离;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具体违规行为包括: (一)利用职权包庇或者陷害他人的; (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损失的; (四)滥用职权侵犯他人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的; (五)泄露机密的。
对于民事权利的救济方式有哪些?
法律救济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目前,法律救济的方式途径主要有: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国家赔偿、民事诉讼。 个人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1. 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 2. 受援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部分或全部法律服务费用。其中,农村的属社会救济对象;城镇的其家庭成员收入不超过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3. 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 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八)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九)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十)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我想把民事权利分类
民事权利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2、支配权、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 3、绝对权和相对权 4、主权利和从权利 5、既得权和期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