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与知情权孰轻孰重?

更新时间:2012-12-19 07: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一名60多岁的老太太,患病住进医院需要手术治疗,由于该老太对做手术非常恐惧,其家属一再要求医生对病人淡化病情,没想到手术前麻醉师在对该老太进行检查时,说了一些手

  一名60多岁的老太太,患病住进医院需要手术治疗,由于该老太对做手术非常恐惧,其家属一再要求医生对病人淡化病情,没想到手术前麻醉师在对该老太进行检查时,说了一些手术的风险,该老太一时惊恐当即晕倒,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江南时报》9月1日)

  这是近日发生在江苏省人民医院的一起奇特医疗纠纷事件,死者家属称老太太是医生“吓”死的,而医院则表示是病人突发疾病死亡。笔者认为,这起纠纷事件不管如何善后,都应引起人们对于患者知情权这个问题的深入思考。

  根据《职业医师法》和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应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也就是说,不论什么情况,医生必须尊重病人,即使考虑到病人的承受能力,可以隐瞒一些病情,但性质不能变,否则就侵犯了病人的知情权。近年来,医院(医生)因隐瞒患者病情而吃官司的事例,也并不少见。

  如果死板地套用相关法律规章,医务人员明确告知患者病情及手术风险,是无可厚非的,甚至是依法办事、照章行医的表现。然而,任何法律规章都不可能穷尽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问题,在遵守法律规章的前提下,对于法律规章中规定得不够明确、执行者可以“自由裁量”的一些问题,应依照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就这起纠纷而言,既然病人家属一再请求医生对病人淡化病情,而且病人家属对于病情已经享有了充分的知情权,那么医务人员便没有必然生搬硬套法律规章的规定,非得让患者本人知晓自己病情的危险性。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生命的意义高于一切,人的生命权(生存权)高于其它一切权利,当然更高于患者的知情权。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场所,救死扶伤是医院和医生的最大天职,维护患者的权益(包括知情权)固然重要,但其重要性远不及患者的健康和生命。这就要求医院和医生的服务,必须始终将有利于患者的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为了维护患者的健康和生命,有时候需要说一些“善意的谎言”来宽慰病人,在患者知情权这个问题上作灵活处理。其实,这也符合相关法规中“医生可以隐瞒一些病情”的规定和精神。

  患者的生命与其知情权孰轻孰重?答案是不言而喻的。那位麻醉师如果对这个问题稍加思考和权衡,便不会在老太太面前谈论手术的风险,老太太便不至于被“吓”死。这起纠纷,值得所有医务工作者思考,以便从中吸取教训。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20787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我问二伯是不是直系亲属
法律分析:伯伯不是。直系亲属就是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他发生了摩托车事故。朋友有责任吗?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根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所起作用和过错承担来认定是否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作出相关规定(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
分手后被前任发照片在抖音上网暴
从法律角度看,前任发布照片的行为若构成网络暴力,可能需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恢复名誉等。若行为严重,还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等,需承担刑事责任。具体责任需根
两个人打一个人,是一个人先动手这属于什么行为
针对先动手打人的行为,常见处理方式包括行政拘留、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受害者伤势、打人者动机和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由公安机关或法院
过年期间没有三倍工资现在我想辞职了还可以要求补偿吗
可以申请补偿。先收集证据,如工资单等,再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说明情况和诉求。仲裁机构将进行调解或裁决,要求单位补偿。(131字)或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
班主任在家长群里让我退学
即使只是口头要求,也应保持冷静,要求班主任提供正式通知。同时,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以备后续维权。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