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剥夺了我的监护权
更新时间:2012-12-19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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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和前夫2004年离婚,协议儿子10周岁前由双方每方半月抚养,10周岁后由孩子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生活。2007年孩子满10周岁后我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
我和前夫2004年离婚,协议儿子10周岁前由双方每方半月抚养,10周岁后由孩子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生活。2007年孩子满10周岁后我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孩子和我一起生活,可在判决生效前,孩子的父亲就将孩子强行扣留,声称让我永远见不到孩子。现在孩子状况如何,在哪里我都不知道。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作为孩子的母亲,你既有抚养他(到18周岁)的义务,同时,你也享有对孩子的探望权利,如果你的丈夫再坚持不让你探望孩子,你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他,因为他侵犯了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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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剥夺了我女儿的抚养权我该起诉吗
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