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与质押贷款的区别
更新时间:2014-04-18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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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抵押贷款的抵押物,由借款人所有,不交由银行保管,继续由借款人使用,一般抵押物为不动产,如房屋,土地,机构设备等,也有大型动产,如交通运输工具等。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
抵押贷款的抵押物,由借款人所有,不交由银行保管,继续由借款人使用,一般抵押物为不动产,如房屋,土地,机构设备等,也有大型动产,如交通运输工具等。
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的本质区别在于押物是否转移占有权:
抵押贷款的抵押物,由借款人所有,不交由银行保管,继续由借款人使用,一般抵押物为不动产,如房屋,土地,机构设备等,也有大型动产,如交通运输工具等。
另外,质押贷款的质押物,由借款人所有,但交由银行保管,借款人一般不能继续使用,一般质押物为动产,权利(知识产权及票据债权)。
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财产权利(如有价证卷,票据等等)。
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必须移转占有。
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5、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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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车和抵押车的区别
简述质押车和抵押车的差异:
质押和抵押的核心区别在于车辆占有的转移与否以及担保范围的差异。在抵押过程中,车辆无需转移占有权;而质押则需要转移车辆的占有并涉及保管费用等额外支出。具体操作时,抵押需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担保范围,而质押除了签订合同还需要实际转移车辆的占有权。选择哪种方式应根据实际需求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决策。
质押和抵押有什么区别
质押和抵押的核心区别在于实现方式。质押通过将质物移交给债权人来实现担保,适用于动产质押;而抵押则是通过登记设立抵押权来实现担保,适用于不动产。在债务履行方面,质押具有质物交付的优势,债权人在债务不履行时享有优先受偿权;而抵押则通过登记确保权益的可实现性。
抵押,质押什么区别?
抵押与质押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转移占有以及生效条件的不同。抵押过程中,抵押物不需要转移占有,只需进行登记即可;而质押则需要将质押物实际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具体操作时,抵押需要办理登记手续,质押则需要完成质物的交付。在债务不履行时,无论是抵押还是质押,债权人都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