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2、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已实际赔付保险金,如果保险公司尚未支付保险金,则保险公司不享有追偿权;
3、仅限于上述所列四种情形可行使追偿权;
4、追偿权的金额以实际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
(一)驾驶人还没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2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因此,保险追偿权诉讼时效自保险公司赔偿之日起计算,且由于保险追偿权属于普通民事权利,适用《民法总则》第188条关于3年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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