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
更新时间:2019-01-20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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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职工一方在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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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号是什么意思?
申诉受理号就是申诉已被受理的编号,一般用来查询申诉的执行情况的,因为申诉的人太多了,不编号会很乱套,即使询问进展也无从查起,所以编个号大家都方便
关于受理再审案件受理意见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