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哪些情况下拖欠工资不属“无故拖欠”?
更新时间:2019-01-17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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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规定了下列情况拖欠工资不属无故拖欠:(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规定了下列情况拖欠工资不属无故拖欠: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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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结算一些无需有费用,赖账
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
无故拖欠工资,算说是犯法么。
拖欠工资一般不构成犯罪,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并不会判刑。拖欠工资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涉及财产。拖欠工资超过三十天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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