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通过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司法权威。特别是针对近年来虚假民事诉讼频发,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的状况,2007年我院在办理民行申诉案件中引入证据实质审查机制,开创查办虚假民事诉讼先河。至2009年底,我院共办理虚假民事诉讼案件12件,15人因制造虚假民事诉讼被处以刑事处罚、1人被处以行政处罚。
我院在办理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的实践中,总结出对付虚假诉讼的“两查、三注意”方法,即审查证据时书面审查与外围摸查相结合,询问当事人时注意合理安排询问顺序、注意讲究询问策略、注意传唤方式,防止矛盾激化和涉案人员再次串通。如在办理王某与谢某65万元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中,外围摸查起了很大作用。在安排询问顺序时,首先从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获得的利益也小的王某入手,使整个案件顺利突破。
我院还注重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促进相互间的配合与支持。2008年,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查处虚假诉讼行为的若干意见》,明确各方在查办虚假民事诉讼案件中的责任与分工,形成打击合力与长效办案机制,有效破解了“取证难”问题,提高了办案质量。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过程中,我院还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注意理顺各方关系,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2009年,我院共息诉案件140余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探索出了一条化解社会矛盾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