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1-05-21 12: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工伤鉴定是工伤赔偿的标准依据,不同的工伤鉴定等级,工伤赔偿的标准也不一样。在我们申请工伤赔偿之前,都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工伤鉴定,那么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有异议怎么办?那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将这个问题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1) 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也自然不能进行行政诉讼。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二、

工伤鉴定的程序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三、

工伤鉴定的材料有哪些

  1、因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内具的伤、病、残诊断容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鉴定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有异议怎么办等相关法律知识。工伤鉴定的结果是工伤赔偿的重要依据,因此员工或者用人单位对鉴定等级有意义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得到一个合理的鉴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你好律师,对伤残鉴定等级结论不服怎么办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劳动伤残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准备相关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法律规定中伤残鉴定后有异议的该怎么办
1.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对伤残鉴定后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2.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如果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3.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4.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鉴定机构。
律师解答动态
冯永龙律师
冯永龙律师
12分钟前
不会,因为这是其个人承担民事责任,属于个人债务,与子女无关
潘为律师
潘为律师
14分钟前
可以与对方先沟通协调,协调不成可以进行诉讼。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26分钟前
在云南,完成高二学业并不等同于高中毕业,无法直接获得毕业证。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了解具体政策。
刘同发律师
刘同发律师
31分钟前
你好,依据你们的合同确定
刘朋印律师
刘朋印律师
38分钟前
你好,是否有对应转账凭证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