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亡职工丧葬费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领
更新时间:2019-01-19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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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办理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
一、办理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
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杭政[2004]6号)。
二、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在职工工伤前,已经为该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办理凭证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2、用人单位填报《杭州市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
3、工亡职工死亡证明(复印件)。
四、受理部门
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工伤生育待遇窗口受理。
五、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六、办理结果
每月12日前上报的材料,于当月20日后返还《杭州市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回执)及相关材料,工伤保险费用通过当月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每月12日后上报的材料,次月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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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是包括在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里面的吗?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直系亲属间应如何分配,目前缺乏明确法律规定,亲属之间往往发生争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请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2万多,是否包括丧葬费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直系亲属间应如何分配,目前缺乏明确法律规定,亲属之间往往发生争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您好,请问,工亡职工的丧葬费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属于遗产吗?
1、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不一样,具体待遇同当地社保经办部门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