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书下来以后,如果该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以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赔偿的,劳动者可以携带仲裁裁决书、强制执行书、公司的注册信息、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虽然还没到上班时间,但是员工发病时间与公司日常实际工作时间相吻合的,比如说在上班预备时间内,就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的规定。
要是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但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需为此举证证明。要是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有力证明员工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法定情形,则需要认定员工工伤确认。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 患职业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工伤仲裁后单位不赔偿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只要被认定是工伤的话,那么单位就逃脱不了赔偿的责任,千万不要害怕,要是单位执意不赔偿的话,员工维权的方式还是有很多种的,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