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广告的几点思考

更新时间:2019-01-06 02:1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摘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民选择旅游。与此,市场上旅游广告的良莠不齐导致了诸多的社会问题,据此,我分析了产生的原因,并建议应根据《广告法》

  「摘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民选择旅游。与此,市场上旅游广告的良莠不齐导致了诸多的社会问题,据此,我分析了产生的原因,并建议应根据《广告法》和《条例》的相关规定,应该修改完善广告法律法规,明确旅游广告的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许可性规范、任意性规范的界限,并突出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地位,建立规范的违法广告公众举报制度,赋予公众更广泛的诉权和违法广告的特别赔偿制度。

  「关键词」:旅游广告,违法广告,诚信原则,诉权,举报制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在节假日休闲放松的方式也变得多样化,旅游,也成为目前人民休闲娱乐的首选。作为旅游,被誉为“绿色工业”或“无污染工业”,可以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带动地方的经济发展,同时满足消费者放松身心的需要,是一种“双赢的产业”。可是,在目前越来越多的旅游广告在市场上的涌现,旅游广告良莠不齐,极度需要广告法和相应司法规范的调整。

  在旅游广告中,违法广告的例子比比皆是。例如,航班, 旅行广告会注明机型,但不注明起飞时间,为了省钱,就把航班安排在晚上,导致旅客第二天体力不足游兴大减。酒店也是一样,广告都会注明所住酒店的星级,同样的星级,价格差异的奥妙在于酒店的地段。不在景区或远离景区,价钱当然比较低,但游客每天往返酒店与景区的长途交通造成时间、体力的消耗非常大。 又比如饮食,其中文章很大,弄不好就有“猫腻”。 在譬如门票,不少广告声称团费包括门票,但旅游景区常常分“大票”、“小票”。“大票”只让进景区大门,“景中景”、“园中园”统统单独收费。 在景点和购物上面,也往往会在广告中暗中做些手脚,让游客防不胜防。

  最近,越来越多的相关部门对旅游广告投入关注目光:在2004年春节前夕,江苏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南京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日前联合向消费者发布了旅游消费维权提示。在2004年北京旅游治理拿广告开刀。今年4月,为打击虚假广告桂林市开展旅游广告净化行动 .国家旅游局也在今年颁布了《2004年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另外,宁波等城市,也相应对旅游网络广告进行了整顿。

  在我看来,目前旅游广告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虚假信息。各种商家和地区为了种种利益的需要,往往倾向于提供给公众虚假的信息,误导公众,也造成了旅游业内的不正当竞争,[page]

  其次,含糊广告措辞。例如上面的例子,关于航班,酒店等等,往往含糊其辞,让不明就里的消费者上当。

  再次,旅游社对于旅游线路的制定,只求“看上去很美”,却并不合理。尤其是某些出国旅游广告,地点过于分散。商家抓住不明缘由的消费者往往“贪多”的心理,制定看上去很美的旅游方案,吸引消费者,加之旅游局审查力度不够,这些旅游,实际上却让消费者花大量时间在景点之间的奔波。

  最后是旅游社和某些旅游相关商家联合恶意欺诈。譬如在组织消费者购物方面,往往会有一些“猫腻”,联合欺诈消费者。

  就其上面的几个方面,就广告法范围来说,我认为,由立法体系和执法机制得原因造成的。我国现行的广告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效力不同的层次:一是《广告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中有关广告的内容;二是《广告管理条例》以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中有关广告的内容;三是有关广告管理的行政规章。我国目前的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外,有关行政部门对相应的广告都负有一定的管理职责。这便产生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协调问题,行政法规效力的问题,违法广告民事责任的问题,和执法机制的问题。在旅游广告中,由于广告的特性是广而告之,使尽可能多的人了解广告的信息,同时,旅游的开发,会对地方有较大的利益,所以相关的行政法规力度就明显不够,旅游局相关的审查也跟不上。况且,关于旅游的民事诉讼和消费者所谓的“期望得到的休闲”没有得到满足,与药品广告管理的诉讼所涉及的“人身健康权”得不到满足相比,往往分量较轻,所以,旅游广告往往没有得到重视。

  更何况,《广告法》中对民事责任的规定是不完善的。它将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确定为“发布虚假广告”,不能解决全部违法旅游广告的民事责任问题,因为虚假广告与违法广告是不同的。第二,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广告中推荐商品或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这是非常必要的,但应负连带责任的推荐者不应限于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而应包括所有单位和个人。该规定将个人推荐者排斥在责任主体之外是毫无道理的。

  据此,我认为,对虚假广告的解决问题的对策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 修改完善广告法律法规,建立权威、统一、协调的法律法规体系。其对于广告理解的涉及的范围应该是广义的“广告”范围。《广告法》权威性较高,但仅调整商业广告。《广告管理条例》比较全面,但没有明确广告的含义。所以,尤其是对地方法规的规定,应规定其对于旅游广告,不管是商业性质还是非商业性质,但凡是以直接或简介通过一定媒介宣传其关于旅游的企业、商品或者服务,均应该严格与国家《广告法》和《条例》为准,以此树立法律的权威。同时完善可诉广告的范围,即是“违法广告”,而不是“虚假广告”。[page]

  (二) 宽严适度,明确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许可性规范、任意性规范的界限。禁止性规范是指广告中不得出现之情形,如商业旅游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等。义务性规范是指广告中必须表明之情形,许可性规范是指经有关旅游部门许可才能发布广告之情形,任意性规范是指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即应不受限制之情形。在旅游广告中,应该强制规定应该写明确的某些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避免各种旅游广告良莠不齐的现象。同时,各相关行政立法应该对于相关的定义作出适当的明确解释,或者是在相关旅游合同中作出明确的定义解释,以便与在诉讼中便于举证。

  (三) 突出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地位。广告在本质上属于一种要约邀请或要约行为。诚实信用原则也是民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有人称之为霸王条款)。同时,在主观认识方面,广告受众可以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情况一无所知,但广告主却恰恰相反,其对广告真实情况的掌握应当是最全面、最准确、最客观的。有鉴于此,我们可以在立法上面对某些广告主,尤其是旅行社的广告,在订立合同之前,赋予其有相关的解释义务,必须对消费者进行详细的解释,保证其“顺利理解”各种条款。同时在诉讼中,可引用诚实信用原则非常容易地解决广告中的所谓“虚假”、“欺骗”、“误导”等问题。

  (四) 建立规范的违法广告公众举报制度。这是针对与,那些并未使用或者购买相关广告服务,尤其是旅游广告的人群,他们应当有权对于那些违法广告举报。并应该积极利用媒体的功能,树立良好的机制,让群众投诉和举报违法的旅游广告得以曝光,保证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五) 赋予广告受众对违法广告的起诉权。由于广告是“广而告之”,所以针对的是不特定的对象,社会危害性大。尤其是旅游广告。我认为在违法旅游广告之诉中,不应该仅仅限于那些“期待的休闲得不到满足”的消费者,而应该扩大到那些有证据证明,该广告有违法事实的人,这也可以在法理上面解释为,违法广告在某种程度上让公众感到“愤慨”和“激动”,或者损害了公众的“身心健康”的权利进行诉讼。

  (六) 建立相关的特殊赔偿制度。根据《合同法》,旅游广告的本质是一种要约邀请。基于这种要约邀请签订的合同,如果让消费者“期望落空”,或者经法院审查确有事实证明“期望落空”,应该对于相关有损害的人都予以赔偿。这有利于让商家制定旅游方案的时候多为消费者考虑,在广告发布的时候,承担更多的责任,保证旅游市场的规范性。[page]

  综上所述,我们要切实解决当前旅游广告存在的诸多问题,做到依法广告,这样才能让旅游业在法治的轨道上面正常运行,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良性竞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旅游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也防止了公众受到非法广告之害。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1999年11月8日。

  2.《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2001年4月27日。

  3.《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1999年11月8日。

  4.《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2001年4月21日。

  5.《革命法制与审判》,法国,罗伯斯比尔。

  6.《多个心眼看广告》王展 人民网 2002/11/27。

  7.《打击虚假广告桂林市开展旅游广告净化行动》 2004-5-16 桂林之窗网站。

  8.《2004:北京旅游治理拿广告开刀》 商报记者:王东亮 柏忍冬 《北京现代商报》,《旅游经济周刊》。

  9.《春节游六大提示》 扬子晚报 金震寰 (01/16/2004 19:22)。

  10.《宁波整顿旅游网络广告》 中国旅游报。

  11.《外出旅游五种情形应对》 华商报。

  12.《湖南省旅游局关于规范旅行社业务广告活动的若干规定》商报记者 刘星良 华商报。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广告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6639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网上买旅游产品,文章标题内带有五个景点名称,扣除花费400元,但在宣传策划详细信息里边标明,在其中
就是指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比如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 ,一般来讲属于不正当竞争,被法律所禁止。
楼下旅游社广告声音大,在晚上10点之前能报警吗
法律分析:晚上22点以后早上6点以前都算扰民,都可以报警。 1、如果楼上制造噪音已经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日常生活和休息,构成扰民,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报警,让警察上门
拉拉广告。出事故后保险公司拒赔。去北旅游就是贴了货拉拉广告。
你好,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我去旅游景点旅游,景点的广告牌倒了把我脚砸骨折了!要赔几个月的工资?护理费、还有那些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司机解释的规定,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的,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则最好在一个月内就提出书面的异议,并保留相关的异议证据,否则很可能就视为劳
请问律师我购买旅游套票,在旅游网站上的承诺不履行的行为,扩大广告宣传是涉嫌消费欺诈行为吗?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
有间旅游店,未经我同意,使用我头像卖广告,怎样处理?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犯名誉权和肖像权,要求赔偿和道歉。
散发旅游小广告
你好,行政处罚
生病的时候提前离开公司怎么办?
提前3天跟单位申请辞职
什么时候新农合交钱生效?
你好,是什么判决
学校说不找专业对口的工作不给毕业证
法律分析:不给毕业证的话可以向教育局投诉,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正常情况下成人高考的毕业证在学制期限达到会如期下发,应该去所在学籍的管理函授站点领取。法律依据
能起诉她,她会受到什么样的行政处罚?
你好,需要报警,进行伤情鉴定
高考前的高考档案袋封面的地址写了详细的家庭地址,具体到了门牌号会不会有什么关系
在法律角度下,针对高考档案袋封面写详细家庭地址的问题,有以下具体操作建议:1.如担心信息泄露,可主动与学校联系,说明情况并请求修改档案袋上的地址信息,或提供一个
各种理由向男友要了1000多算诈骗吗
若不构成诈骗,可与男友沟通协商归还或道歉;若涉嫌诈骗,应咨询律师,及时归还款项并考虑投案自首,以争取从轻处理。具体操作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建议来定。
谈恋爱期间女方给我点的外卖分手需要还吗?
从法律角度看,若外卖视为赠与,则无需处理;若涉及彩礼等特殊情况,应协商返还。选择处理方式时需考虑双方协商结果及法律规定,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被人推倒骨折之前基础病引发其疾病,推人者无能力赔偿,医保可以报销吗
可以报销。操作步骤:1.收集医疗费用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2.向医保部门提交报销申请;3.等待医保部门审核并支付报销金额。若推人者有能力赔偿,可与其协商或通过法律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