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广告) 浮建广设字[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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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大队意见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规划部门意见
局分管领导意见
局主要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告知事项
一、 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应符合浮梁县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
二、 户外广告设置遵循应先申请审批后建设的原则。
三、 户外广告设置应提供如下资料:
1、 书面申请。
2、 文件资格证明。
3、 合同书。
4、 实景彩色效果图。
5、 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6、 户外广告设施施工图纸。
7、 商业性广告应有工商部门登记证明。
8、 公益性广告应有县委宣传部门意见。
四、 户外广告设置地点如遇城市规划重大调整应无条件拆除,服从城市规划图需要。
五.在公路两侧设置广告的应提供公路、交通、交警部门批准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