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 (个人)
地 址 负责人 电话
制作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广告内容摘要
设计方案广 告 形 式 版面下沿 离地高度米
版面规格 (长×宽×高)
结构及装饰 用料、照明
设 计 单 位
广告设置地点及朝向
申请设置期限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申
请
理
由
单位(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质量
安全要求1、广告形式分为:广告牌、灯箱、电子显示牌(屏)、霓虹灯、路牌、公益广告、宣传栏、站牌、指示牌、实物造型等。
2、广告设施应由具备建筑结构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图纸应盖有设计出图章;并应由具备建筑、安装施工资质的企业按图制作施工。设置后须由安全鉴定机构或设计单位进行安全鉴定。
3、户外广告设置者对户外广告设施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对户外广告进行日常维护管理,保证其牢固安全、整洁美观。应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遇台风、汛期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施工及使用期限内因广告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户外广告设置者负责。
4、户外广告设置者应于收到准置证之日起60日内完成广告设施的设置。逾期不设置的,视为自行放弃设置权。
5、设置期限届满需要延长的,应当于到期之日前7日内向原审批部门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规划建设局定点意见科室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市政工
程管理
股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局分管 领 导
意 见年 月 日
局领导 审 批
意 见年 月 日
备注
德化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