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友4fa0ee96c2f提问:我在哈尔滨市看到重点校区房,因此为孩子定了1套房屋,交了全款,但是没有签正式合同,现在不是校区房,房屋也降价了,我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全款吗?如果开发商不给退我全款?怎么办?
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 薛建强律师回答: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协商退款不成的,您作为受害方可以起诉请求法院撤销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并要求退还购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
相关法条:《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