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盗版光盘人像做广告 广告公司赔偿老妪三千元

更新时间:2019-01-05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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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某广告公司用于制作广告的人像资料光盘虽然是花钱购买的,但因为属盗版光盘,其仍须承担侵权责任。近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肖像权纠纷,判决某广告公司赔偿
某广告公司用于制作广告的人像资料光盘虽然是花钱购买的,但因为属盗版光盘,其仍须承担侵权责任。近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肖像权纠纷,判决某广告公司赔偿肖像权人精神损失三千元,而广告使用人因过失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2008年,某医药公司委托某广告公司制作广告。合约签订后,广告公司从中关村某商户处购买了《中华图片库》光盘,并选取了其中一张含有张女士肖像的照片进行了广告制作。同年,经某医药公司同意后,十余组广告制作完成并陆续使用在公交站台等处。张女士从朋友处得知此事后,以其从未允许和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为由,将照片光盘制作方、广告公司和医药公司等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精神损失6万元。
后医药公司将含有张女士肖像的广告全部撤下。
庭审中,广告公司辨称其是合法购买了具有正式版权的《中华图片库》光盘,并从中选取了图片进行广告制作,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广告使用人则称,其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广告,对于是否侵权自己并不知情,如果存在过错也不应由其承担。而《中华图片库》光盘制作发行单位则拿出了张女士签字的权利让渡书,称光盘中的照片得到了张女士的许可。
法院审理后认为,《中华图片库》光盘制作发行方使用张女士肖像已得到其本人授权,故其不构成侵权。某广告公司使用盗版《中华图片库》光盘中的图片,既未获得张女士同意,也未得到光盘制作发行方的授权,其擅自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构成对张女士肖像权的侵犯。而医药公司在委托制作广告的过程中,未要求广告公司提供合法使用张女士肖像的相关授权手续,存在一定过错,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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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嫂子今年卖光盘被抓了!现在他们的法院说没有卖复
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既遂的,我国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一下标准进行量刑处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光盘可以做骨折鉴定吗?光盘可以修改吗?
需要依据恢复情况通过专业鉴定机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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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控”目前并没有被科学证实,可能是你感觉上的误解。建议先和邻居心平气和沟通,化解矛盾。若沟通不成,
您好,这个我建议咨询当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在武汉市这边一般只有年满80周岁的人才有高龄补贴。
赵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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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钟前
你好,我这边可以帮你回答一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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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父亲单位给安葬费是基于父亲职工身份,母亲是农民没工作,单位一般没义务给她安葬费。不过也有单
胥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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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咨询可以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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