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雷顿森林国际货币体系的起源和演变

更新时间:2019-01-12 10: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摘要】本文以现今波及全球的次贷危机为背景,指出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国际货币体系的混乱和缺失是这次全球金融大海啸的根本原因。并以布雷顿森林体系为研究核心,以每个
【摘要】本文以现今波及全球的次贷危机为背景,指出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国际货币体系的混乱和缺失是这次全球金融大海啸的根本原因。并以布雷顿森林体系为研究核心,以每个阶段的重要法律文件、国际会议以及相关国际协定为线索,比较详尽地探究了该体系起源、发展、演变以及最终走向崩溃的各个历史阶段和每个阶段的不同特征,并对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运行机制和内在缺陷进行了一定的剖析。通过以上研究,对该体系进行充分的借鉴,以期能够更准确地把握当代国际货币体系的特征,降低未来国际货币体系对于反应过激和应对不当而引起混乱和崩溃的可能性。
【英文摘要】This article is writte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caused by the United States sub-loan crisis. It points out that the essential reason for this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is the confusion and absence of the international currency system after the collapse of Bretton Woods System. It considers Bretton Woods System as the research core and takes the important legal documents,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s, as well as relevant international agreements of each phase as the clues. And then it makes full studies on the origin, development, evolution and eventual collapse of the system and characteristics of different stages. On this basis, it analyses the operating mechanism and inherent defects of Bretton Woods System. Through the above-mentioned studies, we should use the Bretton Woods System for reference and accurately grasp the contemporary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system, reduce the collapse possibility of futur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system due to over reaction and improper response.
【关键词】国际金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布雷顿森林体系;运行机制;内在缺陷
【英文关键词】international gold standard monetary system; gold exchange standard monetary system; Bretton Woods System; operating mechanism; intrinsic defects
【写作年份】2009年

【正文】
一、引言 “国际货币体系‘就像城里的红绿灯一样’”,世界著名经济伦理学家罗伯特·所罗门曾经这样评价过国际货币体系。他认为,一个功能完善的国际货币体系能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提供方便,从而自然地适应各种变化;一个功能不当的货币体系不但能够妨碍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而且在对各种变化作出调整时,甚至会起阻挠作用,进而导致各国经济发展的动荡。 如今,当我们身处在这场因美国的次贷危机而波及至全球的金融大海啸之时,忆及智者的言论,依然铿锵有力。此次危机发生之后,人们更多地从市场创新过度和政府管理当局监管不力去探讨本次危机爆发的原因,但这显然是不够的。因为这样的思考和研究,事实上只停留在技术层面上,而没有进入到制度层面上去进一步探究。深入到体制内部来进行反思,我们不难发现,本次全球性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世界货币体系的混乱和缺失。 在当前世界经济严重失衡的背景下,对国际货币体系的发展演变进行系统研究,可谓迫在眉睫。不同时代的国际货币体系具有不同的特征和运行机制,但也同样有着最本质的共性。对历史上曾经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布雷顿森林国际货币体系进行研究,有助于更准确地把握当代货币体系的特征。同时,通过对布雷顿森林体系起源、发展和演变的经验进行借鉴,也能够大大降低未来国际货币体系对于反应过激和应对不当而引起混乱和崩溃的可能性。 二、布雷顿森林体系确立前的国际货币制度 (一)国际货币体系的“黄金时代”——国际金本位制 1、国际金本位制的形成 在金本位制形成之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采用金属本位制度。不论一个国家内部采用什么作为货币材料,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交换的媒介主要是由黄金或白银铸成的“大通货”,有时候也通过条块形式的金、银进行支付。18-19世纪,各国政府开始控制发行纸币,纸币发行在解决了一个国家货币供应问题的同时,也为通货膨胀埋下了隐患,这就使一个国家所享有的自主决定本国经济政策的权力与其维护国际货币体系的正常运转秩序所应担负的义务之间具有了潜在冲突的可能性。因为个别国家发行的货币过多,就会导致通货膨胀,并最终会动摇国际货币体系。国际金本位制就是在为解决这一矛盾的前提之下应运而生[1]。 真正意义上的国际货币体系的确立是从国际金本位制开始的。国际金本位制是以黄金作为国际本位货币进行流通的货币制度,它大约形成于19世纪70年代,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结束。国际金本位制形成的基础是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黄金与本国通货的自由兑换及固定汇率,但金本位制并非是通过国际协议确立起来的,它的形成也并不涉及多边国际合作,而是各国的交易制度、交易习惯和国内立法缓慢发展的结果,它实质上是一种建立在习惯法基础之上、通过各国国内法律政策进行规制的国际货币制度。它源于英国的国内货币制度的发展和延续,反映的是英国在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中的支配地位。 综观货币发展史,以黄金为本位的国际货币体系是从英国开始的,此后经过约半个世纪的演变和发展,当时北美和欧洲几个最重要的国家都先后确立了金本位制。早在17—18世纪,英国实行的是金银复本位制,后来由于白银产量大幅度增加,银价暴跌,金银相对价值不稳定,因而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使货币制度陷入极度的混乱。英政府遂于1816年颁布《铸币条例》,发行金币,银币则处于辅币地位,并于同年颁布了《金本位制度法案》,将金本位正式在制度上给予确定。1819年,英国国会颁布《恢复条令》,恢复通货与黄金按固定比例兑换的业务,并取消对金币熔化及金条出口的限制,这标志着英国从此实行了真正的金铸币本位制。德意志帝国建立后,于1871年从法国获得巨额战争赔款,随后发行金马克作为流通中的本位货币,对白银的自由兑换和提取加以限制,这样,黄金便成为了事实上唯一的通货,这一举措也因此加速了国际金本位制的形成。美国在1873年颁布法令停止银币的自由铸造,宣布白银不再作为通货使用,随后,在1875年确立了《恢复硬币支付法》,旨在恢复黄金与纸币的兑续机制,这一系列举措意味着美国在实际上也开始确立了金本位制。只是由于国内曾发生长时期的争论,直到1900年才正式通过《金本位法案》,实行金本位制度。美德放弃复本位制改采金本位制的措施,进一步动摇了复本位制度,白银的大量涌入,对于继续采用复本位制度的国家来说,已经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因此,法国、意大利、瑞士、比利时等国遂于1874年开始限制银币的自由铸造,1878年又完全停止银币的自由铸造,正式采用单一的金本位制。随后,荷兰、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等国亦改采金本位制。俄国与日本也在1897年改行金本位制。因此,到19世纪后期,金本位制已在资本主义各国普遍采用,它已具有国际性。这种以各国普遍采用金本位制为基础的国际货币体系,就是国际金本位制度。[2] 2、国际金本位制的特征和作用 在金本位制度的全盛时期,黄金是各国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资产,英镑则是国际间最主要的清算手段,黄金与英镑同时成为各国公认的国际储备。当时的英国势力强大,经济力量雄厚,已经成为了国际经济与金融活动的重心,由于英国在世界经济中的突出地位,它实际上是一个以英镑为中心,以黄金为基础的国际金本位制度。 金本位制度具有三个典型的特征:一是自由铸造。任何人都可以按照法定的含金量,自由地将金块交给国家造币厂铸造成金币,或以金币向国家造币厂换回等量的金块。二是自由兑换。各种其他金属辅币以及法定的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成金币或同金币等量的黄金,各国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须保有与货币发行量相适应的黄金储备,以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本国货币与黄金的可兑换性。三是自由输入输出。黄金可以自由进出口,在世界各国间自由流动而不受任何限制。 国际金本位制是一种比较健全和稳定的货币制度。在金本位制下,由于金币可以自由兑换,各种金属辅币和银行券就能稳定地代表一定数量的黄金进行流通,从而保持币值的稳定,这就促进了商品的流通和信用的扩大;各国自主确定本国货币的含金量,并由此换算出本国货币与其他国家货币的汇率,在金本位制下,黄金输送点限制了汇率的波动幅度,因此,汇率基本上是稳定的,这就保障对外贸易与对外信贷的安全,为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创造有利条件;而在对外贸易领域,金本位能够在理论上实现自动调节。当某国的国际收支出现逆差时,别的国家可以持该国货币以固定比价向该国兑换黄金。由于该国黄金储备下降直接导致货币供应量减少,从而使得生产成本和物价降低,有利于扩大出口,减少进口,最终导致该国国际收支的改善,黄金储备相应增加。反之,当某国的国际收支出现顺差时,黄金储备增加,货币供应相应增加,导致物价和成本上升,有利于扩大进口,减少出口,其国际收支的顺差水平降低,黄金储备就相应减少。[3]实行金本位制的国家,把对外平衡,即国际收支平衡和汇率稳定,作为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对内平衡服从对外平衡的需要,因而国际金本位制也使主要国家有可能协调其经济政策,实行国际合作。 1880年—1914年确立的国际金本位制度,对于维持国际收支平衡,保持各国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的繁荣和稳定,增进国际贸易,促进各国经济增长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3、国际金本位制的缺陷及瓦解 国际金本位制度形成于19世纪末,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即告解体,前后持续约30年的时间,缔造了国际货币体系的“黄金时代”,也创造了一系列“金本位神话”。但是,传统的金本位制也并不是十分完善,它实际上也存在着诸多缺陷及矛盾,也正是由于这些潜在的缺陷和矛盾,才最终导致了国际金本位制度的崩溃。 首先,在金本位制下,各国货币的发行数量要受到黄金储备的限制。但是,黄金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其供应量要受到其储量和自然分布、开采技术的影响,从而导致黄金的生产和供应具有不稳定性。一方面,黄金价格的动荡势必会动摇其作为稳健货币制度的基础,另一方面,一战前夕,黄金产量增长的速度严重滞后于国际经济贸易对世界货币需求的增长速度,从而不能适应世界经济和贸易快速发展的需要,因此,国际金本位的物质基础便不断削弱。其次,金本位制度下所具有的自动调节功能需要各国自觉遵守“比赛规则”,即各国应以黄金表示其货币价值,各国的黄金应自由流出流入,不受任何限制,各国发行纸币应受黄金准备数量的限制。因此,金本位制的运行缺乏相应的国际监督和保障机制,它依靠的仅仅是各国的自发认同,即各国保证其国内经济政策服从于对外平衡的需要。同时,保持对外平衡与稳定国内经济之间也存在着矛盾,当一国国际收支不平衡时,为恢复平衡,它就必须付出通货膨胀或经济紧缩的代价,从而影响到国内的经济福利。再次,一战前的国际金本位制是建立在英国一国雄厚的国力基础之上的,它是以当时在世界上处于绝对霸权地位的英国的国内货币制度为支柱,这本身就蕴藏着巨大的危机。英国可以以其货币政策来影响其他国家,进而操纵弱小国家的金融命脉,再者,一旦英国的国力衰退,霸权地位动摇,那么国际货币体系也会随之面临崩溃。因此,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在国际货币秩序中引起严重的利益冲突和矛盾。 随着各国发展不平衡性的加剧、各国国家利益难以调和,这些缺陷和矛盾注定了金本位制终会走向崩溃和解体。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帝国主义国家加紧了对黄金的掠夺,致使黄金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手里。到1913年末,英美法德俄五国占有世界黄金存量的三分之二,这就使其他国家用作货币流通的黄金基础大大削弱,从而破坏了金本位制下金币的自由流通;战争期间,为满足巨额的军费开支,政府支出急剧增长,各国纷纷发行大量的纸币和债券,其数量远远超过了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导致可兑换量本已匮乏的黄金储备更加捉襟见肘,从而直接破坏了金本位制下货币与黄金的自由兑换;战争的爆发进一步加剧了各资本主义国家之间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国际经济秩序的混乱也使各国国际收支状况发生剧烈的变动,逆差国不得不以黄金进行抵补,致使许多国家纷纷采取限制黄金输出的措施进一步控制黄金外流,从而破坏了金本位制下黄金的自由输入输出;英国的霸权地位开始削弱,逐渐失去了对国际货币体系的统治特权,这就使得相对稳定的国际货币关系遭到了破坏[4]。这样,黄金用于维持金本位制的一些必要条件逐渐被削弱,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性也就失去了保证,国际金本位制渐渐走向瓦解。 (二)两次大战之间的国际货币制度——金汇兑本位制 1、金汇兑本位制的确立背景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使得业已形成的国际金本位制无法正常运作。战争期间,各国经济严重失调,政府贷款大量增加,纸币肆意滥发,通货膨胀蔓延到了整个世界。战争结束后,世界各国经济情况也发生了重大转变。首先,世界的经济和金融格局有所改变。战争的消耗,使英国的经济遭受重创,由战前的债权国变为战后的债务国,霸权地位开始发生动摇。与此同时,美国却在战争中发了战争财,由债务国变为债权国,在国际经济格局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话语权在不断提升和扩大。其次,战时各国军费开支激增,疯狂滥发纸币以弥补战争消耗,导致世界范围内的通货膨胀严重,汇率波动剧烈。战后的短期时间内,无法恢复到战前金本位的平稳有序发展状态。再次,从1915年到1922年,世界黄金生产下降了三分之一,黄金数量对世界生产与国际贸易的比率低于战前,在这种情形下,传统的金本位制很难恢复,各国只得允许汇率浮动。更为重要的是,一些国家放弃金本位后,利用通货贬值实行汇兑倾销,各国为了防止汇兑倾销,除加强外汇管制外,还对贸易施加种种限制,这就缩小了世界贸易的范围[5]。在汇率剧烈动荡、货币大幅贬值的情形下,世界货币制度的重建问题已成为当时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2、热那亚会议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各国曾努力通过多边协议达成谅解,以实现国际货币金融制度的稳定发展。1922年,在意大利热那亚召开了世界货币金融会议,讨论重建有生命力的货币体系问题。它吸取了战前国际金本位制的教训,确定了一种节约黄金的国际货币制度——国际金汇兑本位制[6]。其主要内容是:各国的货币仍规定有含金量,黄金依然是国际货币制度的基础;国内不流通金币,以国家发行的银行券当作本位币流通;本国货币与黄金直接挂钩或同另一金本位国家的货币保持固定的比价,在后一种情形下,本国需在该金本位国家存放大量外汇或黄金作为维持汇率的平准基金,以便随时出售外汇来稳定外汇行市或通过购买外汇来获取黄金。主要金融中心仍旧维持其通货同黄金外汇的可兑换性。在金汇兑本位制下,由于本国货币依附于直接挂钩的国家的货币,因此,该国在财政金融和对外贸易方面要受到与其相联系的金本位制国家的控制与影响,所以,它实质上是一种附庸的货币制度,但它有利于货币的稳定。 召开于一战结束之后的热那亚会议,以其所规定的实行金块制、建立黄金兑换标准、确定金融中心国来建立少数几个国际中心并在其内保持金本位制等多项内容,对当时各国的金融政策以及各国单独采取黄金兑换制度起了重要的影响。虽然热那亚会议所确立的制度未能付诸实施,但它使各国意识到了自身在国际金融活动中的责任与义务,有力地促进了政府间的国际金融合作,也为国际货币体系的重建和完善奠定了基石。 (三)金本位及金汇兑本位制的彻底崩溃 一战结束后,尽管大多数国家仍然维持其法律上的金本位制,尽管人们一直幻想回到一战之前的金本位神话,但由于经济建设的需要、国际贸易的发展、世界黄金储量的供不应求,金本位制已名存实亡。 虽然热那亚会议在国际货币制度历史演变的基础上,建议采取金汇兑本位制,以便节约黄金的使用,但由于受到兑换黄金的浪潮加剧和世界外汇储备总额的减少两方面的压力的制约,最终使得金汇兑本位制失去了节约黄金的作用,因此,它的寿命很短。一次大战后金汇兑本位制是在狭小的黄金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国际货币体系,这脆弱的国际金汇兑本位制,经过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的冲击,终于全部瓦解[7]。 1925年,英国通过《新金本位法》,废除人们可以纸币从英格兰银行兑换黄金的权利,除非相关黄金的含量低于400盎司,金本位制在英国的废除得到法律上的批准。1931年7、8两月和9月上旬,黄金的持续大量外流迫使英国于1931年9月21日宣布停止以纸币兑换黄金的做法。至此,英国正式脱离金本位制[8]。随后,英镑持续贬值,黄金储量急剧减少,作为唯一坚持金本位制的交战国,美国自然承受了极大的货币压力。虽然美国众议院于1931年通过了一项旨在抑制黄金外流的税法案,并于1933年3月出台了紧急银行法案,但其终究无法承受世界性经济大萧条和通货紧缩的压力,于1933年4月中旬废除了金本位制。从1931年9月到1933年4月美国放弃金本位时止,一共有35个国家脱离金本位制,金本位的货币体系呈现出土崩瓦解之势。随之而来的美元严重贬值使以法国为首的黄金集团无法维持黄金平价和稳定汇率,1936年9月,继比利时被迫降低其货币币值之后,法国脱离金本位制,这使得其他金本位制集团不得不步其后尘,宣布不再实行金本位制。英美法等一系列国家先后被迫废除金本位制,最终宣告了金本位制这一国际货币体系的终结。 (四)美英法三方协议 30年代世界性经济大萧条和金本位制度的彻底崩溃,给国际货币体系的正常运转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为了恢复国际货币秩序,美英法三国进行了一系列的协商与谈判,并于1936年9月达成了协调外汇交易的“三国货币协定”,同年10月又签订了三国相互间自由兑换黄金的“三国黄金协定”。 在三方协议下,美英法三国政府相互承诺依其本国政府所公开宣布的价格将其他两国所持有的其本国货币兑换成黄金。三方协议并非上述三国签署的文件,它是由美、英、法三国各自发表宣言,构成国际协议的基础,而并非协议本身。三方协议事实上是通过签订两个双边协议而产生的[9]。然而,由于其本身的局限性,该协议并未能真正起到促进外汇汇率的稳定和推动国际金融货币的多边合作之作用,但是,它却标志着国际金融货币制度的多边化和国际化的开端。后来,帝国主义国家为了准备战争,从美国购买军用物资,导致黄金的大量外流,三方协议也就成为了历史的陈迹。 (五)布雷顿森林体系确定前国际货币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制反思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国际金本位制事实上只是各主权国家国内法的体现,当时并无任何国际协议或规定对之加以规范。同时,战前各国的法律规定在国际上的影响甚小,这些法律主要通过规范国内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活动来维持一定情形下的国际收支平衡[10]进入20世纪30年代以后,各国逐渐意识到自身在国际金融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并开始通过召开国际会议、加强国际合作、制定多边化和国际化的国际金融货币制度来协调国际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活动。1920年召开的布鲁塞尔专家会议和1922年召开的热那亚会议,以及1936年签订的美英法三方协定,均体现了国际合作在推动国际货币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但是纵观金本位制形成、演变和崩溃的过程,我们不难发现,国际金融制度在本质上还是各国金融政策的汇总,在布雷顿森林体系确定之前,国际会议为数不多,规模较小,各国之间缺乏协商的机构和程序,国际社会亦未达成真正的多边协定来规范国际金融活动,国际合作并没有在维护国际货币体系的正常运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洗礼和1929—1933年世界性经济大危机的冲击,国际货币制度早已满目疮痍,无法延续金本位神话。在充满了危机和混乱的国际环境中,各国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来解决国际金本位制的崩溃给国际金融秩序及国际经济贸易带来的紊乱局面和消极影响。但这段不堪回首的痛苦经历为战后建立一个更加美好的国际货币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11] 三、布雷顿森林体系 (一)布雷顿森林协定 1、签订背景 在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和30年代大萧条的痛苦之后,各国已逐渐形成一种共识,即健全的国际货币制度和稳定的国际货币金融体系对世界贸易的扩展和经济的繁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在此背景下,努力实现国际货币合作已经成为了一种时代的要求。1942年至1943年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胜负形势比较明朗的时候,英美等国便开始检讨两次世界大战和全球经济大萧条所带来的国际货币体系的混乱和无序,酝酿着建立一个新的国际货币制度。 二次大战使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实力对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经历了战争的摧残,曾自称“日不落”的大英帝国受到了巨大的创伤,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国内工业发展严重滞后,出口份额锐减,对外投资收入显著减少,短期债务激增,黄金储备一落千丈,英镑失去了作为硬通货的地位,亦丧失了恢复坚挺的可能性。尽管如此,英镑区和帝国特惠制仍然存在,英镑仍然是一种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伦敦依旧是一个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因此,英国还在为竭力保持它的国际地位而不断挣扎。另一方面,战争结束时,美国的工业制成品占世界工业制成品的一半,美国的对外贸易占世界贸易总额的1/3以上,国外投资总额急剧增长。黄金储备高达200.8亿美元,约占资本主义世界黄金储备的59%。它已成为资本主义世界最大的债权国和经济实力最雄厚的国家,这就为建立美元的霸权地位创造了必要的条件[12]。综上,战后所重新确定的英美两国在国际经济、政治事务中的重要地位对布雷顿制度的谈判有重要作用,也基本奠定了国际金融制度谈判的基础。 2、“怀特方案”和“凯恩斯方案” 布雷顿森林协定是建立在英美两国战后有关货币金融制度的方案基础之上的,即美国财政部官员怀特提出的“怀特方案”和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提出的“凯恩斯方案”。通过对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大萧条的深刻反思,并对两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深层次原因进行深入思考,怀特特别强调货币稳定的问题,并指出国际货币制度的不合理是导致战争爆发及全球经济衰颓的主要原因之一,如何构建并保障稳健的货币制度自然成为怀特方案的核心议题。美国政府经过仔细研究,三易其稿,最终于1943年4月公布国际稳定基金方案,即怀特方案。怀特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会员国共同投资,组织汇兑稳定基金。该基金为会员国提供便利,以维持各国货币汇价的稳定,缓和各国对外收支不平衡,以及促进各国间贸易的发展及资本的流通[13]。稳定基金的资本完全由成员国交纳,各国以其分摊的配额向基金缴纳一定数额的款项,该款项需以黄金和本国通货来共同支付,各成员国的配额代表其最大程度的义务及提款权。各国因国际收支需要其他国家的货币时,可用本国货币和黄金向稳定基金购买。同时,亦应加强国际金融监管,保证稳定基金对各会员国提款行为的监督权。基金应设立基金理事会,理事会对成员国的配额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有权采取相应制裁措施。2、设立国际通货,名为尤尼塔斯(Unitas),各国货币的汇价以尤尼塔斯表示。尤尼塔斯为成员国的共同货币,基金可直接向需要提款的成员国提供尤尼塔斯。3、消除封锁帐户,签订双边结算协定,制定多边结算制度,以取代各国的外汇管制或使外汇管制成为不必要;排除成员国经常改变汇率的做法,对汇率改变加以限制。4、稳定基金对债权国和债务国的国内经济政策均具有干涉权,但在怀特建议的相关制度下,债权国的义务较轻,低于债务国。 几乎与怀特方案形成的同时,凯恩斯亦完成了人们称之为凯恩斯方案的战后金融体制计划,其主旨基本上与怀特方案相同。凯恩斯方案以英国政治经济利益为基础,兼采英国银行透支制度的原则,建议成立国际结算联盟,其作用是通过向成员国提供透支便利,避免各成员国因国际贸易逆差而影响国际经济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1、允许会员国在联盟进行大量透支,以偿付国际债务,会员国的透支限度依其战前占世界贸易的份额而定,各会员国的透支能力不得超过其配额。2、会员国应创立一国际通货,名为班克(Bancor),其价值与黄金保持联系,会员国间的通货汇价以班克表示。各会员国政府在结算联盟以转账的形式,以班克为记账单位,买卖各自的货币。3、建议取消对经常性贸易外汇的管制,并建议各国政府对其他形式的资本流通加以限制;联盟应在最大限度内稳定各国的通货,建议采用比较固定的汇率制度。4、保证国际收支的长期平衡和外汇制度的正常运作,会员国应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国和债务国应共同负有调整的义务。 起草于二战之后,在经济大萧条所带来的国际货币制度满目疮痍的背景之下,怀特计划和凯恩斯计划对设计和规划一个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国际货币体系无疑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虽然两个计划的拟定均以各自所代表的国家利益为出发点,并不能完全反映国际货币制度改革的要求,但它们却在一定程度上为国际货币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为战后建立一个更加美好的国际货币制度树立了航标。 3、《布雷顿森林协定》 1943年9月到1944年4月,围绕着怀特方案和凯恩斯方案,英美两国政府代表团在有关国际货币计划的双边谈判中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会议经过三星期的热烈讨论,才于1944年发表了《专家关于建立国际货币基金的联合声明》。同年7月,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有44国参加的“联合和联盟国家国际货币金融会议”,通过了以“怀特方案”为基础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总称《布雷顿森林协定》,从而建立起布雷顿森林体系。这个体系的根本宗旨是建立一种世界性的货币,这种货币应该能够适应世界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一种汇率制度,以稳定汇价,促进世界贸易的增长,从而有助于保持高水平的就业和实际收入;制定国际收支不平衡的调节政策。[14] 在促进汇率稳定、增进国际货币合作、发展世界贸易的宗旨之下,《布雷顿森林协定》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六方面:1、建立黄金——美元本位制的国际货币储备。布雷顿森林协定确定了以黄金为基础,以美元作为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的国际货币储备体系。在黄金—美元本位下,美元以35美元折合一盎司黄金的官价直接与黄金挂钩,其他国家的货币则直接与美元挂钩,各国政府或中央银行随时可用美元向美国政府按官价兑换黄金。2、实行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度。各国货币对美元的汇率,一般只能在平价上下各1%的幅度内波动,各国政府有义务在外汇市场上进行干预活动,以保持外汇行市的稳定。只有在一国国际收支发生“根本不平衡”时,才允许贬值或升值。3、成立国际金融机构。协定规定战后建立一个永久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基金组织承担监督国际汇率、提供国际信贷、协调国际货币关系三大职能,是战后推动、监督和协助国际货币制度有效运行的中心机构。各成员国通过基金组织对国际货币问题进行磋商,从而促进国际间的货币合作;基金组织对会员国提供临时性的融通资金,帮助成员国解决战后国际收支失衡问题;基金组织同时还担负着消除外汇管制、促进汇兑稳定、规范外汇市场、扩大国际贸易的职责。同时,基金组织的各项规则,也构成了国际金融领域中各成员国所必须遵循的纪律,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着国际货币与金融秩序。4、完善国际收支的调节措施。会员国在遇到经济结构失调、国际收支不平衡、初级产品出口价格不稳定等情况而发生国际支付困难时,可以向基金组织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予以调解国际收支的适当计划,基金组织经过审核证实该成员国确有资金融通的需要时,就可以向该国提供一定数额的外汇,对其在短期内恢复国际收支平衡起到临时性的资助作用,贷款只限于会员国用于弥补国际收支赤字,即用于经常项目的支付。5、确定国际支付的结算原则。会员国不得限制经常项目的支付,不得采取歧视性的货币政策措施,要在兑换性的基础上实行多边支付,从而取消外汇管制。 在《布雷顿森林协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结束了二战之前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的混乱无序状态,标志着战后国际金融秩序的全面恢复和国际货币体系的重新确立。它所确立的黄金——美元本位制度,使得在战后世界黄金储量短缺所造成的国际储备不足的情况下,以美元的供应来有效地弥补了国际清偿能力的欠缺。它所实行的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度,对稳定外汇汇率、抵制竞争性贬值货币手段的采用、促进世界生产和贸易的迅速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诞生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了国际合作机制,促进了国际货币合作,为各国就货币金融问题进行深入的协商和谈判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同时,基金组织对各成员国提供短期贷款,帮助成员国渡过难关,从而促进国际金融局势的稳定。它要求建立多边支付体系,严格国际支付结算原则,有助于取消外汇管制,在真正意义上形成国际社会的互谅和合作。 (二)“特别提款权”的创设 1、美元危机 布雷顿森林体系确立了以黄金为基础、以美元为中心的黄金——美元本位制,这个体系在美元按一定比例兑换黄金得到保证的情形下是能够维持的。在50年代前半期,资本主义世界还存在着“美元荒”,各国都需要美元来扩充国际储备,所以美元仍然保持相对稳定态势,处于优势地位。但从50年代后半期起,美国国际收支变成慢性赤字,各国对美元的可兑换性产生怀疑。因此,美元对黄金的兑换要求越来越强烈,美国的黄金储备也越来越少,这又加深了各国对美元的不信任。于是,美国的黄金大量外流,对外短期债务激增,到1960年美国对外短期债务已经超过了它的黄金储备额,美元信用发生动摇,终于导致美元危机的爆发,国际货币体系遂进入动荡的阶段。 2、《互惠信贷协定》与《总借款协定》 1960年美元危机爆发以来,其对国际货币体系的正常运转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开始逐渐显现。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国际货币金融秩序的紊乱所带来的经济大萧条,世界各国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对布雷顿森林体系下良好的国际货币秩序的维护当属义不容辞。因此,面对日益严重的美元危机,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加强国际金融合作来稳定美元地位,避免国际货币金融秩序的动荡。 1960年3月,美国同以十国集团为主的十四个国家签订了双边备用信贷协定,即《互惠信贷协定》。协定规定,两国中央银行相互开立对方货币的账户,当某一成员国货币受到压力时,它随时可用本国货币换取对方货币,用于干涉外汇市场,维持汇价。中央银行互惠信贷在1961年货币危机中第一次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捍卫了国际金融秩序的平稳发展。 美国国际贸易的持续逆差和黄金储备的持续外流,使得美国国际储备急剧减少。在此种情况下,它随时都有可能向国际基金组织提取巨额资金,用来补充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所需要的国际准备,这就会造成基金组织无法向其他国家提供足够的资金。基于此,基金组织总裁雅可布逊(Jacobson)建议达成借贷协定,特别是与潜在债权国达成谅解,在必要时从后者借贷资金。为加强基金组织的资金,1961年12月,基金总裁与美国、英国、联邦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加拿大、荷兰、比利时、瑞典十个国家达成了《基金总借款协定》,该协定于1962年10月生效。十个国家的出资总额是60亿美元,在一定条件下贷给基金组织,作为补充储备。 《互惠信贷协定》与《总借款协定》均是国际金融危机的产物。各国之间通过与基金组织的合作,达成互谅互助的协议,来共同预防和解决金融危机所可能造成的国际货币体系的动荡。虽然各国均是在本国利益的驱动下来进行国际协商与谈判,但这在客观上匡正了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发展道路,从而维护了国际货币金融秩序。 3、《基金协定条款第一次修改案》 20世纪60年代初期,国际社会所签订的一系列借贷协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美元危机,扩大国际融资,但是面对美元信用的日益下降、抢购黄金浪潮的渐趋猛烈以及国际流动资金的持续不足问题,这些措施也无异于杯水车薪。面对日益严重的国际金融情势,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一些主要工业国家的政府官员和经济学家就纷纷研究对策,提出了形形色色的改革方案。其中,曾任美国财政部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高级官员的伯恩斯坦在1963年提出建立一种新的国际储备单位来满足国际储备的需要的方案,成为了基金组织日后创设特别提款权的依据。 1965年,以美国为代表的十国集团在基金组织里提出了特别提款权方案。1967年夏,经过历时5年的谈判,基金执行理事会与十国集团达成协议并起草了以特别提款权为基础的便利大纲(OutlineofaFacilityBasedonSpecialDrawingRights)1967年9月,基金理事会通过决议,授权执行理事会根据需要提出对基金协定条款修改的建议,经过六个月的不懈努力,以特别提款权为基础的便利大纲以协定修改案的形式成为一项法律文件。1968年5月底,基金理事会通过决议,批准对基金协定条款的修改案,即基金协定条款的第一次修改案。1970年1月1日,基金第一次向成员国分配特别提款权。[15] 特别提款权的创设,使它和黄金、美元一起作为国际储备资产,它的价值是由各国来谈判决定,而并不与黄金发生任何联系。这种新的国际准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基金组织融通资金不足的困境,增强其向成员国放款的能力,从而为各成员国提供必要的国际准备之补充,这同时也有助于弥补国际收支赤字,稳定国际金融市场。但是,特别提款权作为一种国际储备的补充,也只能暂时加强各国应付国际收支逆差的能力,当进入20世纪70年代,在作为国际货币体系根基的美元与黄金自由兑换制和固定汇率制发生根本动摇的情形下,特别提款权也无能为力。 (三)《史密森协定》 二战结束后,国际贸易不断扩大,但与此同时世界黄金产量不足,储备分配不均,战后雄踞世界经济一霸的美国遂贬低黄金的货币作用,而以美元作为主要储备货币,直接充当国际支付的手段。布雷顿森林体系最终确立了美元的绝对霸权地位,但这也直接破坏了黄金作为世界货币的作用。进入20世纪60年代,美元危机频繁,对外信用不断下降,无法支撑整个国际货币制度的稳定发展,这就必然导致激烈的货币制度危机。 1971年5月和7月连续爆发了旷日持久的美元危机,使得美元兑换黄金的平价体系再也无法得到稳定地维持。尼克松政府被迫于1971年8月15日宣布实行“新经济政策”,停止美元兑换黄金,并对进口增加10%的附加税。它不仅仅不再维持黄金与美元、美元与其他货币的稳定比值,并开始对国际支付加以限制。这就表明,美国已完全放弃了基金协定条款项下其所应承担的义务。“新经济政策”的实行直接导致了国际金融市场的紊乱,外汇市场上各国纷纷抛售美元,汇率波动剧烈,这就宣告了布雷顿森林体系所确定的美元与黄金的可兑换性告一段落。 1972年6月,在美元危机甚嚣尘上,国际金融市场一片混乱的情形之下,英镑又发生危机,英国政府不得已宣布英镑在外汇市场上实行自由浮动。随后,抛售美元、抢购德国马克和日元的浪潮日益加剧,布雷顿森林体系面临崩溃的威胁。各主要工业国家都已对美元实行共同浮动或单独浮动,固定汇率制已无法维持,于是支撑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第二根支柱也完全倒塌了。 在国际金融市场极度混乱的情形下,十国集团也进行了紧急磋商,讨论解决国际货币危机的办法。经过四个多月的激烈讨论,迫于美国的压力,也同时出于稳定自身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的考虑,十国集团终于在1971年12月10日勉强达成了一项妥协方案,即《史密森协定》。该协定规定:(1)美元对黄金贬值7.89%,对十国集团各国货币平均贬值10%,其他国家货币相应的对美元进行不同幅度的升值;(2)将市场外汇汇率的波动幅度从金平价上下的1%扩大到平价上下各2.25%;(3)在重新确定金平价之前,各国暂时设立中心汇率,用美元、特别提款权或其他基金组织会员国的货币表示。 《史密森协定》是继《布雷顿森林协定》之后,在国际货币体系经历了激烈动荡的情形之下,国际社会为稳定国际货币体系,促进世界货币金融和本国经济健康发展所达成的一项补充和妥协。正因为它只是对布雷顿森林体系进行部分上的修缮和补缺,也正是因为它是各国为解决燃眉之急而进行的暂时妥协,因此,它的缔结不免失之于草率,它只是对付美元危机的暂时性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克服和完善布雷顿森林体系内在的弊端。 (四)《改革大纲》 在各成员国为改善国际货币体系而进行一系列国际合作的同时,基金组织内部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对布雷顿森林体系进行补救。1972年7月26日,基金组织成立“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和有关问题委员会”,简称“二十国委员会”。“二十国委员会”在储备货币、汇率制度和国际收支调节等方面展开了长期的讨论,对国际货币改革进行了深入的探究。 经过近两年的时间,“二十国委员会”于1974年6月14日在华盛顿会议上达成协议,发表了一份《改革大纲》。其主要内容是:(1)确定主要储备资产。将特别提款权进一步发展成为主要国际储备;(2)实行稳定而可调整的汇率制度。在一般情况下,各国对于平价不应作不适当的变动,平价的修改要得到基金组织的同意,对即期汇率的变动只能限制在特别提款权汇率上下2.25%的幅度内。在特殊情况下,各国可以采取浮动汇率,但要有基金组织的授权;(3)改进国际收支调节机制。顺差国和逆差国要采取对称的调解措施,对国际收支调节担负共同的责任。 由于各会员国都奉行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这在国际货币体系的协调中很难取得根本上的一致。因此,无论是十国集团达成的《史密森协定》,还是二十国集团起草的《改革大纲》,都只是在寻找一些妥协的办法来暂时缓和紧张局势,对国际货币体系进行枝节性的修补。但是,它对于在动荡时期稳定国际货币关系、促进国际货币合作、加深各国在国际社会中的责任意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为国际货币改革提出了新的设想,推动国际货币体系进行新一轮的改革。 (五)《牙买加协定》与《基金协定条款第二次修改案》 1976年1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货币制度临时委员会”在牙买加的首都金斯顿召开会议,讨论修订《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条款。各国经过多次协商,终于达成《牙买加协定》。其主要内容包括:(1)浮动汇率合法化。各会员国可以自由选择汇率制度,因而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可以同时并存。基金组织对各会员国的汇率政策行使监督权,缩小汇率波动幅度,各会员国也有义务与基金组织共同合作,来促进稳定有序的汇率制度;(2)黄金非货币化。废除黄金条款,使黄金和货币完全脱离联系,让黄金成为一种单纯的商品,各会员国的中央银行可按市价自由进行黄金的交易活动,各会员国与基金组织之间需用黄金支付的义务一律取消;(3)提高特别提款权的国际储备地位。在未来的货币体系中,应以特别提款权作为主要的储备资产,也就是把美元本位改为特别提款权本位;(4)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融通。基金组织扩大信用贷款部分的总额,并将出售黄金所得收入拨充“信托基金”,用于援助发展中国家;(5)增加会员国的基金份额。 在《牙买加协定》发表之后,执行董事会即着手进行第二次修订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活动,修订的全部协定条款,包括了《牙买加协定》的主要内容。《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二次修正案》于1976年4月经表决通过,于1978年4月1日起生效。从此,国际货币体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布雷顿森林体系告一段落。 牙买加协议后的国际货币体系正式宣告了黄金作为国际货币地位的消失,确立了以美元为主导,德国马克、日本日元以及特别提款权和欧洲货币单位共同参与共同作用的多元化国际储备体系。它明确了浮动汇率合法化的地位,给予各成员国自由安排本国汇率制度的权利,灵活的汇率制度能够更好地适应世界经济形势多变的状况,在稳定国际货币制度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牙买加协议后的国际货币制度基本上摆脱了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依附货币国家与基准货币国家相互牵连的弊端,它建立了能够相互补充的多种国际收支调节机制,对实践中的国际金融活动进行多方面灵活地调整,避免了僵化,加强了应付危机的能力。 四、浅析布雷顿森林体系 布雷顿森林体系给战争重创之下的国际货币金融体系带来了曙光,并在二战之后三十多年的时间内有效地维持了国际金融秩序,促进了战后各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在国际货币体系的演变进程中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作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货币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以其合理的运行机制规范着国际货币金融秩序的有效运行,当然,任何事物都不会是完美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也不例外。其内在缺陷也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暴露出来,并最终导致其不可避免地走向崩溃。 布雷顿森林体系本身具有有效的运行机制,具体说来,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监督机制。在战前,金本位制的国际货币体系是建立在英国一国绝对的经济实力基础之上的,当时缺乏相应的国际协商与合作,更没有一个核心国际机构来维持国际货币秩序;而战后各国协商达成的《布雷顿森林协定》则诞生了维护国际货币体系正常运转的中心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它行使监督权,监督会员国对协定各条款的执行和相关义务的履行,从而保障国际货币金融的稳定发展。 2、合作机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条款第4条第1款规定,基金成员国应承担义务,与基金和其他成员国合作,以保证外汇安排的有序进行和促进汇率制度的稳定。该条明确了会员国与基金之间以及会员国之间的合作义务。在具体实践中,各国也应本着合作的精神,共同承担责任,促进国际收支的平衡和货币体系的稳定。 3、磋商机制。《布雷顿森林协定》赋予了基金组织与各成员国之间进行磋商的职能。磋商主要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理事会做出结论,促使会员国不要实行违反基金协定条款或基金决议的政策。磋商一般每年举行一次,有时,磋商可每两年举行一次,或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举行两次。本国的经济发展可能对其他会员国有重大影响的会员国以及使用基金资源或遇有国际收支平衡问题的会员国,每年必须与基金磋商一次[16]。 4、优化组合机制。布雷顿森林体系力图协调各国在货币金融领域的政策,将古典金本位制的优点,即汇率稳定性与浮动汇率的优点,即各国可独立地制定国内经济政策结合起来,这可以说是一个伟大的历史创造。[17] 5、资源共享机制。布雷顿森林体系制定了一系列国际资源共享的规则,规定各会员国实行资金和信息共享,资金共享以有利于弥补某会员国的国际收支逆差,信息共享以有利于实现各会员国政策的协调。[18] 布雷顿森林体系所具备的有效的运行机制并不能掩盖其内在不可克服的缺陷,也正是这些缺陷的存在,才导致其最终的崩溃。仔细剖析看来,其内在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特里芬难题”。1960年,美国耶鲁大学教授特里芬在其《黄金与美元危机》一书中提出,布雷顿森林体系存在着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内在矛盾,这一内在矛盾在国际经济学界称为“特里芬难题”。特里芬指出,布雷顿森林体系是建立在一国经济基础之上的,是以美元一国货币作为主要的国际储备和支付货币,在黄金生产停滞的情况下,国际储备的供给完全取决于美国的国际收支状况,这就存在着一种“两难”选择。如果美国的国际收支长期保持顺差,那么国际储备资产就不能满足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就会发生美元供不应求的美元短缺现象,即“美元荒”;如果美国国际收支长期保持逆差,那么国际储备资产就会发生过剩现象,造成美元泛滥,即“美元灾”,进而导致美元危机,并危及布雷顿森林体系。 2、国际收支的调节机制出现盲区。布雷顿森林体系确定了固定汇率制度,强调汇率的稳定性,这种缺乏弹性的汇率体系,不能适应国际金融情势的变化。在固定汇率制度下,各国不能利用汇率的波动达到调节国际收支平衡的目的。布雷顿森林体系排除了汇率自由浮动和对经常项目支付的限制,但同时它对国际收支的其他调节措施又没有进行充分详尽地提及,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国际收支调节机制的盲区。 3、布雷顿森林体系基本上反映了建立稳定汇率的需要,但忽略了各成员国国内经济增长和就业的目的。由于汇率体系过于刻板,各国不能大幅度地调整汇率,而只能消极地实行贸易管制或放弃稳定国内经济的政策目标。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与本国的经济发展背道而驰。国家利益永远都是国家政策的惟一出发点,当一个国际货币体系无法满足各国国家利益的根本要求之时,就会不可避免地走向衰亡。 4、布雷顿森林体系内在的不对称性及不平衡性。建立在美国一国的霸权之上,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不对称性和不平衡性自始就存在。美国的霸权直接导致以“怀特计划”为蓝本的《布雷顿森林协定》的缔结,同时也确立了美国在该体系内部惟一核心国的地位。美国可以利用美元直接对外投资,操纵国际金融事务;因为各国货币钉住美元,美国的货币政策对各国经济有着重大影响,它完全有能力通过本国的货币政策来控制其他国家的经济运行。进入20世纪60年代之后,旷日持久的美元危机使得美国没有能力维持该货币体系的稳定性,其他成员国也不愿意继续服从美国的领导而牺牲本国利益。布雷顿森林体系下核心国与外围国之间的不平衡性和不对称性,既维持了该体系的运行,也是导致了该体系瓦解的症结所在。 五、结语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回顾布雷顿森林体系风雨30年,它的起源、发展和演变鉴证了国际货币体系在探索中的曲折发展。世界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国际货币金融情势也时刻充满了变数。每一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总会需要一个与其相适应的国际货币体系来互动发展,相得益彰。当布雷顿森林体系完美谢幕之后,后布雷顿森林体系也呼之欲出,成为这个时代下国际货币体系的最强音。今天,当我们面对着席卷全球的金融大海啸之时,回首布雷顿森林体系,总会有一种特别的期冀和感动。在国际社会努力地合作下,在世界各国真诚地互谅中,相信我们的国际货币体系会走出阴霾,重建美好。 [page]

【作者简介】
刘虹蕴,1987年2月出生于山东省蓬莱市。2005—2009年就读于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法学专业,2009年秋就读于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国际法学专业。

【注释】
[1] 李增刚,董丽娃. 国际货币体系:历史·现在·未来. 《西部金融》,2008年,第3期,第24—25页
[2] 陈彪如. 《国际货币体系》. 1990年10月第一版.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8—9页
[3] 章磊. 从布雷顿森林体系看国际货币体系改革. 《中国投资与建设》,1998年,第11期,第45—47页
[4] 吴东泰. 浅论国际货币体系演变及其启示. 《经济金融观察》,2006年,第12期,第4—5页
[5] 陈彪如.《国际货币体系》. 1990年10月第一版.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18页
[6] 涂进喜.国际货币体系的演进、缺陷及前景论.《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第22—25页
[7] 陈彪如.《国际货币体系》. 1990年10月第一版.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23—24页
[8] 王贵国.《国际货币金融法》. 2007年1月第三版.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9—10页
[9] 王贵国.《国际货币金融法》. 2007年1月第三版.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12页
[10] 王贵国.《国际货币金融法》. 2007年1月第三版.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13页
[11] 刘泽军,冯叶.论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以国际货币制度体系的演变为视角.《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3期,第76页
[12] 陈彪如.《国际货币体系》. 1990年10月第一版.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33页
[13] 王贵国.《国际货币金融法》. 2007年1月第三版.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21页
[14] 陈彪如.《国际货币体系》. 1990年10月第一版.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36—37页
[15] 王贵国.《国际货币金融法》. 2007年1月第三版.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97—98页
[16] 王贵国.《国际货币金融法》. 2007年1月第三版.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168页
[17] 刘生峰.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运行机制、内在缺陷及历史作用分析. 《龙岩师专学报》,2002年,第1期,第12—14页
[18] 刘生峰.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运行机制、内在缺陷及历史作用分析. 《龙岩师专学报》,2002年,第1期,第12—14页

【参考文献】
[1] [德] 希法廷著,曾令先,胡天寿译. 金融资本[M]. 重庆:重庆出版社,2008
[2] 王贵国. 国际货币金融法[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3] 陈彪如. 国际金融概论[M]. 上海:华东师范出版社,1996
[4] 陈彪如. 国际货币体系[M]. 上海:华东师范出版社,1990
[5] 李扬. 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及中国的机遇[J]. 新金融, 2008(7)
[6] 修晶. 变革中的国际货币体系及中国的策略分析[J]. 商业研究, 2008(6)
[7] 陈江生. 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的原因再分析[J].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 2008(4),10(4)
[8] 李宝伟. 全球不均衡货币、金融体系下的危机与对策[J]. 亚太经济, 2008(4)
[9] 李增刚,董丽娃. 国际货币体系:历史·现在·未来[J]. 西部金融,2008(3)
[10] 祝丹涛. 国际货币体系和全球经济失衡[J]. 中国发展观察, 2007(11)
[11] 吴东泰. 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方案初探[J]. 时代金融, 2007(8)
[12] 吴东泰. 浅论国际货币体系演变及其启示[J]. 经济金融观察,2006(12)
[13] 涂进喜. 国际货币体系的演进、缺陷及前景论[J].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6,5(5)
[14] 腾风华. 从货币体系的变化看特里芬难题[J]. 法制与经济, 2006(3)
[15] 冉生欣.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不对称性及其启示[J]. 新金融, 2006(2)
[16] 李向阳.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演变与美元霸权[J]. 世界经济与政治, 2005(10)
[17] 钟伟. 布雷顿森林机构60年:冲击与重构[J]. 全球财经视野, 2005(9)
[18] 李晓阳,王钊. 国际货币制度的变迁及启示[J].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 2005(9),3(3)
[19] 王瑾,王国忠. 经济虚拟化与国际货币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延续[J]. 管理现代化, 2005(2)
[20] 陶婧. 议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成立背景及其对最初计划的偏离[J]. 贵州大学学报, 2005(1),23(1)
[21] 刘生峰.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运行机制、内在缺陷及历史作用分析[J]. 龙岩师专学报, 2002(2),20(1)
[22] 徐海熙. 布雷顿森林体系与金融全球化[J]. 江苏市场经济, 2001(2)
[23] 牛伯栋.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历史作用与欧元启动[J]. 历史教学, 2000(9)
[24] 章磊. 从布雷顿森林体系看国际货币体系改革[J]. 中国投资与建设, 19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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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保障义务人补充赔偿责任的裁判方法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赔偿责任是第三人介入
请问恒生国际货币投资,需要交税吗
股权投资是否需要缴税要考虑到投资收益有很多种,并非全部投资收益都是免税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免税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
我被中银国际货币帐户资金解冻了
如查询到账户资金被冻结,请检查账户是否有以下情况: 1.设置了预授权,可待结算时由收银员发起撤销或到期后自动撤销; 2.认购理财产品后资金将被冻结,至理财
食品追溯体系
您好,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
未成年人被猥亵,怎么办
1.您好,具体什么情况的呢
您好学校让学生外出实习还要交学费吗?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在校生出去实习期间,还是要交学费的,因为实习期间,仍是学生身份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区域贸易安排与W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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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论文
吉林榆树2024年粮食补贴什么时候发放?
法律分析:粮食补贴的发放时间和农作物的成熟时间有直接关系,一般情况下,对于粮食成熟较早的华中地区,发放时间为3到5月份,而对于粮食成熟较晚的华东地区,要等到6月
你好。成都公租房可以买?
成都公租房申请条件是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中心城区户籍家庭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时
都匀市租房公积金能用吗?
租房用公积金需要的手续如下:1、先租好房子;2、拿着租好房子的租房合同,还有自己与房东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相关部门缴税;3、拿着以上的证件与缴税的单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租房纠纷的仲裁申请流程
租房纠纷申请仲裁应由当事人撰写仲裁协议向所在地的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是否受理,受理后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法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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