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专营(Franchising)是指一家已取得成功经验的企业,将其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志、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营管理的方法或经验转让给另一家企业。通过签订特许合同,后者有权使用前者的商标,商号名称、专利、专有技术及经营管理经验,但须向前者支付一定金额的特许费,这是一种特许权的贸易。
特许专营的主要形式是商业经营模式特许,它具有综合性的特征。获得特许权的受让商不仅使用许可商的技术和经验,而且在产品的形式和服务方式上,与许可商完全相同。特许专营合同的双方,经营同样的行业,出售同样的产品,提供同样的服务,使用同样的商号名称、商标或服务标志,甚至商店的门面装璜、用具、职工的工作服、产品制作方法、提供服务的方式都完全一样。
例如美国麦克唐纳快餐馆,在世界各地几乎都有被授予特许专营权的同名餐馆,他们提供的服务以及汉堡包的味道与美国的完全相同。特许商为了维护自己的声誉,保护经营的特色,对受让商在技术操作和经营方式上,都作出严格的要求,并采取一定措施进行长期监督和控制。虽然双方存在着这种监督关系,但特许专营企业仍然足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受让方企业不是许可方企业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也不属合作经营。特许专营的形式还有销售特许和产品特许两种,销售特许指特许商授权受让商长期出售其某种产品,它实质上是一种销售代理。产品特许指特许商授权受让商生产其某种商品,并使用其商标,商品由受让商自行销售。
特许专营作为一种典型的商务形式,在发达国家已经相当普遍,在我国还刚刚开始起步,使用特许专营方式经营的企业可以减少风险,比较容易获得成功。据美国的一份调查报告,特许商业经营一年后,97%的受让商获得成功,而用其他方式经营的新办企业,一年后的成功率仅62%;经过五年经营后,92%的特许经营者依然很成功,而其他方式经营者仅23%是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