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纤维毯子进行反倾销调查
更新时间:2019-01-13 10: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巴西官方公报5月5日发布巴西外贸秘书处第25号公告,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纤维毯子(税则号:6301.40.00)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
巴西官方公报5月5日发布巴西外贸秘书处第25号公告,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纤维毯子(税则号:6301.40.00)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07年10月至2008年9月,商品的正常价值计算将参照美国同类商品对加拿大的出口价格。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反倾销调查启动后,调查期间有多久?
法律分析:反倾销调查的最长期限为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8个月内。反倾销调查属于对外贸易救济措施,《对外贸易法》规定,国家根据对外贸易调查结果,可采取适当的对外贸易救济措施。
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反倾销调查,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反倾销调查的最长期限为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8个月内。
反倾销调查期间,反倾销调查终止条件是什么?
按照中国法律所规定的反倾销诉讼规则,中国国企业提出反倾销调查请求后,由中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进行调查。其中,国际贸易委员会负责确定是否倾销,商务部则负责确定倾销的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