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的调查期限
更新时间:2019-01-13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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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世贸反倾销守则》第五条第十款规定,除特殊情况外,调查应当在发起后1年内结束,且绝不能超过18个月。
《世贸反倾销守则》第五条第十款规定,除特殊情况外,调查应当在发起后1年内结束,且绝不能超过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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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调查启动后,调查期间有多久?
法律分析:反倾销调查的最长期限为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8个月内。反倾销调查属于对外贸易救济措施,《对外贸易法》规定,国家根据对外贸易调查结果,可采取适当的对外贸易救济措施。
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反倾销调查,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反倾销调查的最长期限为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8个月内。
反倾销调查期间,反倾销调查终止条件是什么?
按照中国法律所规定的反倾销诉讼规则,中国国企业提出反倾销调查请求后,由中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进行调查。其中,国际贸易委员会负责确定是否倾销,商务部则负责确定倾销的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