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姜先生的女儿结婚已经5年,至今没有生育,一家人在商量后,决定抱养一个小孩。姜先生想知道,收养孩子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据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王某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孩子的收养人应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年满30周岁,无子女,身体某康,有抚养教育子女的能力。经过了解,姜先生的女儿还不满30周岁,按照规定不符合收养条件。王某表示,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收养儿童,孩子将难以落户。他同时提醒,如果有市民符合条件想收养子女,收养人必须先有收养对象,之后再去收养对象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福利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去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