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和儿子们在经济上互不帮衬,年老后,四个儿子都不愿意赡养他和老伴。幸得司法部门调解,赡养问题才得以解决。
界首市某镇周方(化名)是一名退伍军人。以前,老周的日子过得可谓有滋有味,每年可领到军人优抚金万余元,再加上老年人补贴,足以保障老两口的正常生活。
2013年,老周的老伴突患重病,瘫痪在床。老周的身体也大不如以前,经常吃药、吊水、住院治疗。
由于没人照料,老周和老伴的日子过得日益窘迫。想到晚景凄凉,一气之下,老周找到某镇司法所,反映儿子、儿媳不赡养老人。
该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走访,了解了事情的原由。经了解,老周有四个儿子,老大、老二和老三在家,老大已60多岁,身体也不好,无能力赡养;老二从小被送给别人家,心里有怨言;老三虽同意赡养老人,但其妻不同意;老四常年在山东生活。
由于先前已分家,老周脾气倔,享受着军人补贴,和孩子们经济上互不帮衬,所以儿子、儿媳都不太情愿赡养老人。
毕竟是一家人。经调解人员反复调解,兄弟四人都表态今后将轮流照顾瘫痪在床的母亲,也同意对父亲履行赡养义务,且每家每年给350斤小麦,父子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