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2012-12-03 21: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1989年11月21日)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1989年11月21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 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 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 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 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 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 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夫妻间的有效分居应如何判定
夫妻有效分居判定需满足法定条件。具体操作为:确认分居原因是否为感情不和,计算分居时间是否连续满两年,收集分居证据,如租房合同等。符合这些条件可提起离婚诉讼。
具体该如何算夫妻分居?,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如下: 1. 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 2. 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 3. 分居已满两年。 以上条件满足时,法院将认定夫妻分居。
您好请问,具体该如何算夫妻分居?
法律分析:在法律上,认定为夫妻分居的法定条件是: (一) 一定要是由于感情不和睦而分居。 (二) 分居的时间要连续,且已满两年。 (三) 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四) “夫妻分居满两年”应该用证据证明。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应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对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情形,调解无效也应准予离婚。此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或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同样应准予离婚。若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准予离婚。
律师解答动态
如果能证明对方小拇指骨折不是你造成的,你无需赔钱;若无法证明,一般需根据双方过错程度担责。建议你先报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先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像天天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未成年人开车本身就违法。若一个未成年人把车给另一个未成年人开并出事故,通常双方都有过错。将车交予他人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分钟前
学校老师做法不合理。你明确表示不想退学,老师不应哄骗你。你可找老师再次沟通,表明自己想继续上学的意愿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6分钟前
可以起诉撤销过户操作。被告在立案胜诉后将拆迁房故意转移到其父名下,这属于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9分钟前
虽然合同没签完整,但交了房租已形成事实租赁关系。房子有威胁人身安全问题,你有权要求退租退费。可先和房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1分钟前
先别着急。付款后查不到简介可能是系统问题或信息未及时更新。你可以尝试在付款平台上找紫相文化的官方页面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