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办婚礼未领证 分手彩礼照返还
更新时间:2019-11-02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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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红寺堡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由女方返还男方2万元。该起案件提醒人们:举行婚礼未登记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男子马某与刘某经人介绍于2008年1月按乡
近日,红寺堡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由女方返还男方2万元。该起案件提醒人们:举行婚礼未登记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男子马某与刘某经人介绍于2008年1月按乡村习俗举行婚礼后一起生活,但一直未办手续。婚前马某支付刘某彩礼钱3万元,其中包括衣服钱1万元,黄金首饰1万元。刘某陪嫁电冰箱、洗衣机等物。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08年4月再次发生矛盾,刘某回娘家居住至今。马某一怒提出“离婚”并分割财产,遂将刘某诉至法院。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另外“当事人请求返还按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本案中由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双方分开时自动解除。因此法院通过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由刘某返还马某彩礼钱2万元;刘某婚前陪嫁财物均归马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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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证未办婚礼彩礼退吗
您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对于办理结婚登记后返还彩礼的情形作了原则性规定,即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应当返还。办理结婚登记后已共同生活的,在没有证据证实存在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彩礼原则上不应返还。
办了婚礼也订婚了现在想分开彩礼要不要退?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办过婚礼没领证离婚彩礼怎么退
### 适用情形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返还范围及处理方式
虽然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符合条件时,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因此,在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换为夫妻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