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某抚养权、扶养费纠纷
更新时间:2019-12-02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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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上诉人刘翠芳因与被上诉人曾佳抚养权、扶养费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4)南民一初字第218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增加抚养费。本案在审理
上诉人刘翠芳因与被上诉人曾佳抚养权、扶养费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4)南民一初字第218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增加抚养费。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生子女曾丽嫦(1995年9月22日出生)、曾德鹏(1996年9月20日)由被上诉人曾佳抚养并承担抚养费用。
二、被上诉人曾佳返还上诉人刘翠芳先行垫付的曾丽嫦、曾德鹏学杂费和医疗费4088。80元(已支付)。
三、被上诉人曾佳向非婚生儿子蔡礼鹏支付其最后一年大学的学费、住宿费5150元及一年的生活费7200元(已支付)。
四、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上诉人曾佳承担。
经审查,上述协议符合自愿、合法原则,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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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纠纷,和抚养权
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
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抚养权、抚养费
孩子在两周岁以内跟母亲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你抚养孩子,对方需要承担抚养义务,给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