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婚后办证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更新时间:2016-09-27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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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的房屋产权证,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基本案情

  2002年2月,罗某与谭某经人介绍结婚。同年12月10日生育男孩谭某洁。婚前,男方谭某在县城购买一套房产,但婚后于2002年7月才办理房产证,并登记在谭某名下。在共同生活期间,由于双方经常吵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女方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同时,女方认为男方婚前购买上述房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过8年,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院审理认为,罗某与谭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许双方离婚。谭某婚前在县城购买一套房产,系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虽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的房屋产权证,但并不改变房屋所有人的性质,因此应认定该房屋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罗某主张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理由不成立。

  ■法理评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以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知,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虽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的房屋产权证,但并不改变房屋所有人的性质,因此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法院认定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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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的话是共同财产吗?
1. 婚前房屋婚后加名字,视为登记方对配偶的部分赠与,因此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该房子首先应该双方协商分割,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2.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4.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5.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廉租房是婚后女方自己购买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般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该房产是个人所有除外
婚前买的房子现在离婚属于共同财产么
您好,房子是全款还贷款,房子的出资比例是怎样的,房产证是谁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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