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更新时间:2015-09-15 20: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符合法定要件,合法有效,则形成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项财产所有权属于夫妻一方,配偶不享有所有权的情形。主要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特定财产以及婚后约定的个人财产三部分。那具体来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呢?请看以下具体内容吧。

  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前所取得房屋、汽车、存款及赠与物等。除非婚前财产所有权人明确赠与,婚前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取得的截止日期是领取结婚证的前一秒。认定婚前财产时,需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1、婚前购房,并进行了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进行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2、婚前同居,共同取得的财产,依共有财产处分,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赠与,父母在婚前赠与的财产,除非特别说明,视为赠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4、婚前个人投资经营的实体,婚前收益为个人财产;婚后继续获取收益,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

  1、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

  5、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必需的财产,价值较大除外;

  6、一方获得的奖品,不是奖金;

  7、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8、科研津贴;

  9、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10、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

  (三)约定的个人财产

  系夫妻双方共同约定的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该部分财产与结婚行为无关。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结婚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约定的除外。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身体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与个人的人身密不可分。如果将这一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于情于理不合。比如说伤残赔偿金,根据《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第二十五规定,伤残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如此可以看出,伤残赔偿金本来就包含在未来时间的补偿费用,如果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旦解除婚姻关系,对方分走二分之一的赔偿金,显然不公平。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符合法定要件,合法有效,则形成个人财产。

  (四)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五)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实践中一般为个人生活的专属用品,例如化妆品、衣服、洗漱用品等。

  (六)其它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公务员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公务员的夫妻共同财产,其范围涵盖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益以及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财产等。在处理这些财产时,常规收入如工资等可以协商分配比例;生产经营收益需经评估后分割;知识产权收益和继承或赠与财产除非有特定情况,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在处理这些财产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在婚前的个人财产
对于婚前财产,应明确其性质,如存款、房产等,并确保保留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权属证明等。如果双方有约定,应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遵守。在离婚时,个人应依法主张自己的财产权益。对于婚前财产的认定和保护,需留意法律细节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单方所有
夫妻单方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等。具体操作为:1. 制定婚前协议,明确婚前财产的归属;2. 进行财产公证,确保财产权益;3.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意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避免混淆。这些操作有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益,减少纠纷。
相关知识推荐
律师解答动态
“事业单位转出至企业单位”可对应文件第二条第一点规定由原单位发起办理,我即向原单位提交书面请求,但一
杨文律师
杨文律师
7分钟前
你需要提供你所说的事情存在事实,然后向对方提出要求返还或者诉讼。
你好一般是查不到的。您是被骗了吗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