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于运输过程中在国外被窃,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6-18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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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李于运输过程中在国外被窃,怎么办?2002年7月13日,邯郸旅客赵先生乘CA940航班从意大利米兰回国,在首都机场发现行李未与其同机到达北京。在行李查询处按规定填写了“

行李于运输过程中在国外被窃,怎么办?


  2002年7月13日,邯郸旅客赵先生乘CA940航班从意大利米兰回国,在首都机场发现行李未与其同机到达北京。在行李查询处按规定填写了“行李事故记录单”后,赵先生于当晚乘火车回到邯郸的家中继续等待行李。七天后,航空公司通知赵先生行李找到了,但是收到的行李与赵先生申报的行李重量相差十八公斤。经核对后发现,行李内赵先生亲戚、朋友送的劳力士和宝力华手表各一块、美元、人民币等价值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贵重物品丢失。不仅如此,行李内物品混乱不堪,而且有的物品根本不是赵先生本人的。遗憾的是按照《民航法》的规定,赵先生能得到的赔偿,仅为人民币三千余元。赵先生十分不满意,不断要求增加赔偿额,希望尽量减少所受的损失。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多次耐心细致的解释,赵先生仍不能理解在航空运输中,会出现如此恶劣的行李盗窃行为。时间一天天过去,无数次的电话商谈,赵先生与航空公司间就赔偿数额,终未达成一致。

  2002年八月中旬,中央电视台午间新闻的一则消息,使此事有了进展。该消息报道的是意大利警方在2002年8月初,成功破获了发生在米兰机场的一起专门偷盗旅客交运行李的团伙。通过意大利警方安装在米兰机场的监视器,偷盗分子窃取旅客行李内装物品的画面,一幕幕展现在收看这个节目的全世界观众面前。节目播放的第二天,航空公司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给赵先生去电话,赵先生虽然因病没看到中央电视台这则新闻,但已从其朋友处知道了这一消息。出于对航空公司行李运输工作理解,遂接受了航空公司的赔偿数额。

  我们想通过这个案例,向广大航空运输的消费者谈谈行李赔偿的标准及相关规定。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简称《民航法》),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航空运输活动国际性强的特点,参照我国当时已经批准或者加入的国际公约,如:1929年的《华沙公约》、1955年的《海牙议定书》和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等,这类公约对我国具有法律约束力。我国《民航法》关于行李赔偿的一些限制条款,即出于上述公约。这部法规的公布执行,使我国民用航空业有了规范的依据,在法制进程逐步加快的今天,更有其积极的意义。

  “下列物品不得夹带在行李中:易碎易腐物品、货币、珠宝、贵重金属、有价证券、金银制品、流通票证和其他贵重物品、商业文件、护照和其他证明文件或样品。对旅客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损失,乘运人不承担责任。”上述案件中,赵先生的行李内装物品,已经违反了航空公司的相关规定。

  《民航法》第129条第二款,乘坐国际航班的旅客,乘运人对托运行李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20美元。第三款,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400美元。特别要提醒大家的是,乘坐国内航线航班的旅客,应该执行《国内客规》。该规则对受损行李赔偿限额为:每公斤50元人民币,按照每位旅客享受的免费行李额20公斤计,一件行李的赔偿额最高为1000元人民币。

  在此,我们真诚提醒旅客,在您购买飞机票后,要仔细地阅读机票上注明的责任条款、内容和相关的规定,或在旅行前向航空公司了解行李托运的相关规定,以减少运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综上所述,作为航空运输的消费者,我们在购买飞机票的同时,如果能认真仔细地阅读机票上的内容,了解相关的规定,向出票人咨询相关的问题,就会减少您可能遇到的麻烦。在此,我们介绍几种减少托运行李损失的方法:

1、如果您认为所托运的行李价值较高时,请向保险公司购买行李保险。
2、在行李上或行李内,标注明显的个人标识,或栓挂、粘贴有联系方式的个人名签,以便于一旦您的行李出现问题,航空公司可以尽快与您取得联系。
3、如果您在航空旅行时,行李出现问题,请尽快与当地机场的行李查询部门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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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运输过程中,快递不给保险价,但快递运输过程中损坏怎么办?
快递破损后双方的约定的按约定确定赔偿责任,无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来。具体而言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快件赔付的对象应为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 赔偿标准延误的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运输过程中普通快递损坏,运输公司有责任赔偿吗?
你好,需要看运输合同是如何约定。是否保价等等
在运输货物过程中,如果卖方承担运输费用,是不是意味着运输过程
在买卖合同中货物交付之前损坏的风险一般由卖方承担。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标的为动产的以交付行为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标的为不动产的以登记为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