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的实施意见》(武组发〔2006〕55号)精神,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自2009年9月份起组织了2009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一线进行挂职锻炼。为了总结工作,检验成效,考察识别干部,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新录用公务员挂职锻炼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工作总结
每位新任公务员要认真完成挂职锻炼工作总结。于12月23日前,将总结书面材料交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二、进行组织鉴定
新任公务员挂职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及所在村、基层单位要为每个挂职锻炼的新录用公务员逐级做好组织鉴定。
三、考察了解情况
在总结工作期间,区委组织部将到新公务员挂职锻炼所在单位进行走访,考察了解每位新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的现实表现。
四、有关工作要求
新公务员挂职锻炼工作是加强年轻干部实践锻炼的重要形式,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新公务员挂职锻炼总结工作,为每位挂职锻炼的新公务员如实填写鉴定意见。各挂职所在单位请于12月25日前将《新录用公务员基层挂职锻炼鉴定表》交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挂职锻炼的新公务员12月25日结束挂职锻炼,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