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为自己的近亲开后门、抄近路,这种现象在公考招聘中屡屡发生。有些官员甚至采用修改考试成绩、冒名顶替的方式让自己的子女“登堂入室”。这种“权力通道”不仅刺痛了公众的神经,也给国家造成了损失。
一方面,官员以权谋私败坏了党纪国法,损害了干部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很多时候,那种明目张胆的作假对整个地区的风气都会产生不良影响。另一方面,一些官员为了“避嫌”,大搞“权权交易”,勾结成为小圈子,互相之间开绿灯,给对方的近亲制造捷径。这样的做法很容易导致贪腐窝案的发生,而通过这样的途径进入干部队伍的官员近亲,往往也是近墨者黑。所以,清除“封妻荫子”这一官僚思想的余毒,将违纪干部一窝端,既是回应社会公众的呼声,也是为了净化官场风气,更是为了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事实上,《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回避”制度有明文规定。但是法律条文不可能规定得过细,这就使得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有空子可钻。所以,要想杜绝此类现象,就必须从制度上进行补充完善。要对主要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权力进行制约,杜绝“权力私化”,防止一些官员把组织权力变为个人权力,以组织名义贩卖自己的私货。其次,要加大制度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要严查、严打,完善追责机制,让法律法规成为一条带电的“高压线”,让官员不敢腐、不能腐,遏制住权力出轨和特权蔓延的势头。
官员近亲“近水楼台先得月”是对社会公平的极大损害,更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极大损害。对待这样的现象,必须要追责到底,让这些投机钻营的人付出代价。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公平公正的公考氛围,让真正的人才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