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都赔偿哪些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9-06-10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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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条的规定,赔偿方式和标准如下:1、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月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支付赔偿金。2、造成身体伤害的,应赔偿医疗费、因为误工减少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4条的规定,赔偿方式和标准如下:
1、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月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支付赔偿金。
2、造成身体伤害的,应赔偿医疗费、因为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收入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3、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20倍。对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支付生活费。
4、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5、造成财产权损害的,能返还财产的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按直接损失予以赔偿,财产已被拍卖的,给付拍卖的价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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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 提起,对于行政拘留不服,可否直接提起申请行政赔偿?
在收到拘留决定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只能复议一次。
行政复议只能选取上级公安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中的一个申请复议,不能同时进行。
申请的方法是拿着行政拘留决定书复印件和行政复议申请书前往上级公安部门法制支队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