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起的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呢?

更新时间:2014-05-2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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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引起的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呢?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

  交通事故引起的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呢?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是对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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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赔付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1.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起诉程序: 1. 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 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 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 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 开庭审理; 6. 法院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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