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节录]
更新时间:2019-04-27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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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02年6月6日交通部发布2002年7月15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予以公证。投标
(2002年6月6日交通部发布2002年7月15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予以公证。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应当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公布标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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