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更新时间:2005-06-28 11: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湘价服[2002]222号一、计件收费的标准:(一)解答法律咨询:1、不涉及财产关系:50—1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100—300元/件。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二)代写法律文书:1、代写诉讼文书:50—200元/件。
湘价服[2002]222号
一、计件收费的标准:
(一) 解答法律咨询:
1、不涉及财产关系:50—1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100—3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二) 代写法律文书:
1、代写诉讼文书:50—200元/件。
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200—20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文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2倍。
(三)办理刑事案件:
1、
侦查阶段:500—2000元/件。
2、起诉阶段:1000—3000元/件。
3、一审案件:2000—8000元/件。
4、二审案件:2000—8000元/件。 [page]
5、担任刑事
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1000-5000元/件。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的5倍。
(四) 代理民事、行政案件:
l、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案件:5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案件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 500-1000元/件;
10万元(含10万元) 4%—5%;
10~50万元(含50万元) 3%—4%;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2%—3%; [page]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1%—2%;
500万元以上 0.5%—1%;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的3倍。
(五) 代理仲裁案件:
按照民事、行政案件的标准收费。
(六) 担任
法律顾问、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由
委托人与
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计时收费
50-1000元/小时。
三、其他
1、律师代理.申诉、再审和执行等法律事务的,参照上述有关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2、律师事务所在进行风险代理时,收费不受上述标准的限制。允许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和方式,但最高不得超过案件标的额的35%。
风险代理是指律师事务所受理律师业务时,当事人先不支付或不全部支付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费,在协议中约定业务收费与服务结果挂钩,承担可能难以足额收取服务费用的风险,先期委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为。[page]
四、上述收费标准自2002年9月15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