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产品销售者是指在生产和消费者之间,参与产品销售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狭义的产品销售者是将商品直接出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
而所谓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由国家专门法律确认其主体地位和保护其消费权益的个人。
这一定义不仅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弱者的立法原则,而且与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性质相一致(有些单位为职工生活消费购买的商品,最终是要通过社会个体成员的使用)。同时,也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的方法相一致。国际标准化组织认为,消费者是以个人消费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
(一)机关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有两类:即行政执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
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职责是:
(1)通过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制止违法经营,防止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
(2)通过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各种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为消费者提供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
(3)通过对广告的监督管理,查处虚假广告和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维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合法权益。
(4)通过商标管理,查处商标假冒行为,为消费者选购优质商品创造条件。
(5)通过制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和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6)指导消费者协会的工作。
(二)组织
1、消费者组织
即消费者保护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总称。消费者组织是消费者运动发展的产物,是消费者行使结社权的结果。消费者组织具有以下几个特征:它是一种社会团体,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
2、消费者协会
中国消费者协会,是中国广大消费者的组织,是一个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地方各级消费协会,是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过民政部门核准登记而设立的,因而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消费者协会应当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包括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者。
2、经营者是与消费者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包括合法和不合法的。合法经营的经营者当然接受消法对其的规范和调整;非法经营的经营者也要根据消法承担其对消费者的侵权责任。
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如果经营者是无偿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即使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害,也不能适用本法。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销售者是法律概念吗的相关内容,销售者是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概念,广义的产品销售者是指参与产品销售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狭义的产品销售者是将商品直接出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