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则,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即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
但鉴于社会保险损失核算的复杂性以及损失的不确定性,《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并未明确损失的确定标准和具体赔偿标准,如何确定劳动者的全部损失给司法实践带来巨大挑战。以养老保险为例,不同的劳动者根据各自的缴费情况养老金金额各有不同,在没有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情况下,社保机构很难核算养老金的金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所以由此规定可知,劳动者主张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应当满足如下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社保经办机构不能补办;
3、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内容包括三部分: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按社保利率计算的利息。
2、缴费比例:该部分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
3、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4、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缴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最高法院养老保险待遇损失标准的相关内容。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时候,员工自己是可以查询到的,每个月都可以留意一下,看看公司有没有打钱到自己的社保账户里面,这样就不会出现漏交、错交的情况了。